2015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試卷

  第一題

2015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試卷

某工程爲塔式高層建築,底層爲架空層,2~31層爲寫字樓,建築高度爲110m。塔樓核心筒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均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均設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樓梯間每隔4~5層設有一個常閉自動加壓送風口,前室每層設有一個常開加壓送風口。消防電梯前室靠外牆設置,採用自然排煙。

請結合案例,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共22分)

1.該塔式高層建築爲哪類高層建築?

2.送風系統及送風量是否應分段設置?爲什麼?

3.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設置及位置是否合理?爲什麼?

4.風口位置及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爲什麼?

  第二題

某丙類廠房地上3層,二級耐火等級,東西方向一字形佈置,建築高度爲15m,每層建築面積3600m2,設兩座敞開樓梯間,四面均設有門窗,北面爲一幢6層住宅,朝南有窗和陽臺,防火間距爲8m,廠房南北兩面設有寬度爲4m的消防車道,廠房底層設4個疏散大門,爲金屬側拉門。

請結合案例,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共22分)

1.該丙類廠房與北面住宅之間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爲什麼?

2.該丙類廠房樓梯間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爲什麼?

3.該丙類廠房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爲什麼?

4.該丙類廠房消防車道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爲什麼?

  第三題

某歌舞廳原爲評劇團排練廳,後改建成歌舞廳(審批定員爲140人),取得文化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後對外營業,爲增加營業面積,又進行了擴建,並租賃給個人承包經營。個人承包經營者在未辦理建審手續的情況下對該歌舞廳進行了裝修:大廳吊頂採用膠合板、貼頂紙,牆壁爲化纖裝飾布;該歌舞廳靠牆壁放置沙發80餘個,沙發表皮爲人造革面料,內墊爲聚氨酯泡沫;電器線路採用截面爲4mm2的鋁芯和銅芯塑料線,電線未穿阻燃管或金屬管;該歌舞廳太平門及出入口未設疏散指示照明和應急照明燈。

該歌舞廳爲單層磚木結構,房頂爲石棉瓦,屬三級耐火等級,其分爲大廳主體建築和與之相連的附屬建築兩部分,總建築面積300m2,設有兩個出入口。東北角的出入口,內門寬0.8m,外門寬0.87m,兩門之間有一小過廳,內、外門口均有一個5步臺階(每步0.2m);西南出入口爲太平門,通向院內,寬1.8m,門上常栓掛鎖。該歌舞廳有6個窗戶被封堵、4個窗戶裝有鐵柵欄。

某日,一舞客用報紙點菸,點完煙後他將尚未熄滅的報紙塞入腳下破損的沙發洞內,引燃沙發起火,並迅速蔓延,該歌舞廳承包人趕到現場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無效後報警。當地消防專職隊伍接警後到達火場時,整個歌舞廳已籠罩在一片煙火之中,屋頂已坍塌。經過將近2個小時的滅火戰鬥,大火被徹底撲滅。火災共造成23人死亡、200餘人受傷,燒燬建築面

積180m2,燒燬音響、燈具、座椅、沙發和飲料食物等物品,直接財產損失120萬元。

請結合上述案例。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共26分)

1.該歌舞廳發生火災原因和應吸取的主要教訓有哪些?

2.該歌舞廳違反消防法規及標準情況有哪些?

  第四題

某普通辦公樓地上35層,建築層高爲4m,標準層建築面積爲1000m2,設有五部電梯(其中一部兼消防電梯),兩部防煙樓梯間作爲疏散樓梯,其疏散寬度滿足相關規範要求。

總建築高度150m。

請結合案例,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共22分)

1.該普通辦公樓應設幾個避難層?

2.避難層防煙樓梯按規定應如何設置?

3.避難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按規範應如何計算?

4.建築避難層避難面積如何確定?

5.避難層是否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第五題

某禮堂的建築高度爲23m,設置1400個座位。禮堂東側有一住宅樓,建築高度爲20m。禮堂與住宅樓相鄰一側設有防火門窗。兩座建築物耐火等級均爲一、二級。

請結合案例。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共22分)

1.該禮堂與住宅樓之間的防火間距應如何確定?

2.該禮堂觀衆廳安全出口的數目應如何確定?

3.在觀衆廳中佈置疏散走道時,走道淨寬度應滿足什麼要求?

  答案:

  第一題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爲建築高度超過50m的教學樓和普通的旅館、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等,故該塔式高層建築爲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2.(1)送風系統及送風量不需要分段設置。

(2)理由:該塔式高層建築未超過32層。

3.(1)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設置及位置不合理。

(2)理由:

①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加壓送風部位應在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分別設置;

②建築高度超過50m的公共建築,靠外牆的消防電梯前室也應設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4.(1)風口位置及形式不符合要求。

(2)理由:樓梯間宜每隔2—3層設一個常開加壓送風口;前室應每層設一個常閉加壓送風口。

  第二題

1.(1)該丙類廠房與北面住宅之間防火間距不符合要求。

(2)理由:該丙類廠房與北面住宅之間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

2.(1)該丙類廠房樓梯間設置不符合要求。

(2)理由:丙類廠房應爲封閉樓梯間。

3.(1)該丙類廠房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要求。

(2)理由: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啓,不應採用側拉門。

4.(1)該丙類廠房消防車道設置符合要求。

(2)佔地面積超過3000m2的丙類廠房宜設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其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第三題

1.(1)火災原因:一舞客點菸時將未熄滅的報紙卷塞人腳下破損的沙發洞內,引燃沙發所致。

(2)主要教訓:

①在起火時,出入口狹窄,安全疏散門上栓掛鎖,加之無應急照明指示燈,斷電後廳內漆黑一團,致使在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擁擠堵塞,來不及逃生,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②該歌舞廳裝修材料大量採用有機高分子易燃可燃材料,火災時產生大量煙氣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氣體,使現場人員短時間內中毒窒息,喪失逃生能力。

③該歌舞廳審批定員爲140人,起火時廳內人員嚴重超員,無人組織疏散,紛紛涌向入場口,相互擁擠踩壓造成人員窒息死亡。

2.(1)建築防火措施不到位:

①該歌舞廳大廳吊頂採用膠合板、貼頂紙,牆壁爲化纖裝飾布,以及靠牆壁放置沙發表皮爲人造革面料,內墊爲聚氨酯泡沫,不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1995)規定。易燃可燃材料起火產生大量有毒煙氣,致使大量人員傷亡。

②該歌舞廳安全疏散條件不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如太平門及出入口未設疏散指示照明和應急照明燈。

③該歌舞廳經營者違反《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未報請公安消防部門審覈,私自用三合板、化纖裝飾布等大量木材和高分子可燃材料裝修,並未做阻燃處理。

(2)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經營者明知歌舞廳屬娛樂場所,未按《消防法》規定,依法取得法定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違法營業。

②該歌舞廳顧客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無視有關法律法規的'安全規定,進入公共場所未能先觀察瞭解場所的疏散出口。

③該歌舞廳經營者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該場所沒有落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安全管理混亂。同時,場所超員營業,衆多人員擁擠在封閉的有限空間內,致使場所內發生險情時無法順利展開疏散。

④社會消防教育宣傳工作薄弱,該歌舞廳顧客無視有關法律規定和安全警示,顯示出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

  第四題

1.該普通辦公樓應設兩個避難層。避難層的設置,保證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大於50m,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宜大於45m。

2.避難層的防煙樓梯間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使人員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3.避難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按避難層淨面積不小於30m3/(h•m2)計算。

4.每個避難層面積應按首層至避難層、避難層之間、避難層至屋頂的各段人數分別計算,並宜按5人/m2計算。

5.避難層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第五題

1.該禮堂與住宅樓的間距不應小於6m,但當禮堂與住宅樓西側設有防火門窗時,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小於3.5m。

2.該禮堂觀衆廳每個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1400/250=5.6,故觀衆廳安全出口的數目不能少於6個。

3.在觀衆廳中佈置疏散走道時,走道寬度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6m計算,但最小淨寬度不應小於,邊走道不應小於0.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