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考點: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

進入了六月份,離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僅有100多天的時間,在一級消防工程師備考過程中,有不少考生會把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弄混淆,那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有何差別?今天本站小編來介紹下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的差別。

消防工程師考點: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

  作用不完全相同

1)防火分區的作用是:有效的阻止火災在建築物內沿水平和垂直方向蔓延,把火災限制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內,以減少火災損失。

2)防煙分區的作用:在一定時間內把建築火災的高溫煙氣控制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爲排煙設施排除火災初期的高溫煙氣創造有利的條件,爲人員安全疏散提供良好的條件,且也能防止煙氣蔓延。

  防火分隔構件的結構型式和耐火性能要求不同

1)防火分區的防火分隔構件必須是不燃燒體,而且具有規定的耐火極限。在構造上是連續的,從外牆到外牆,從樓板到樓板,從一個防火分隔構件到另一個防火分隔構件,或是以上的組合。

2)防煙分區的防煙分隔構件雖然也是不燃燒體,但卻沒有耐火極限的要求。在構造上雖然也是要求是連續設置,但在按面積劃分防煙分區時,防煙分隔構件可以是隔牆,也可以是擋煙垂壁或從頂棚下凸出的不小於50釐米的樑,後兩種構件在豎向上就不是從地板到樓板的連續隔斷體,而以隔牆(包括防火牆)作爲防煙分隔構件,僅是防煙分隔中的一部分。

  劃分面積的要求不同

1)防火分區的劃分是以建築面積爲基礎,根據其房間的使用功能和建築類別的不同,劃分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的要求是不同的。例如:

不同耐火等級民用建築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2)防煙分區的劃分雖然也是以建築面積爲依據,要求劃分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500平米,而且不能因爲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而予以擴大,劃分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也不會因爲房間的使用功能或建築類別的不同而改變。但另有規定的例外。

由於熱煙的流動過程中要被冷卻,所以在流動一定距離後熱煙會成爲冷煙而離開頂板沉降下來,這時擋煙垂壁等擋煙設施就不在起控制煙氣的作用了,所以防煙分區的.面積不應過大,也不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而擴大1倍,他的面積確定只與一定熱釋放速率的火災所產生的熱煙流動範圍有關。

  劃分原則不完全相同

1)防火分區是利用防火分隔構件,把建築內的空間劃分爲若干個防火單元。建築的內空間無一例外地都要劃分爲防火單元。

2)防煙分區只在按規定需要設排煙設施的走道和房間劃分防煙分區。當走道和房間按規定都不需要設排煙設施時,則這些部位可不劃分防煙分區。對於淨空高度大於6米的房間,也可不劃分防煙分區。

防煙分區的劃分是在防火單元內進行的,即一個防煙分區內,再用防煙分隔構件劃分爲若干防煙分區,而且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

  劃分方法不完全相同

1)防火分區一般是按水平方向或豎直方向劃分爲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

2)防煙分區一般可以根據建築物的種類和要求不同,按其用途、面積和樓層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