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爲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爲主業的執業註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爲主。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級建造師考試報考指南:證書領取”,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相應欄目!
證書領取
一級建造考試通過以後,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攜帶資料: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准考證原件
執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1份(可網上下載)
1寸、2寸照片各1張,至少有一張與准考證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爲準)
【證書管理】
註冊證書:
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爲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註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註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註冊管理: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爲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
(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初審合格後,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註冊。
准予註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註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
(三)申請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