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報考條件

2015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市人事局(津人專職〔2000〕10號)文件,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爲: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3、考試科目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專業和安裝工程專業,報名時考生可選擇其一)、《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

  4、考試成績有效期限

自2000年起,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以兩年爲一個週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