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大學送生招生簡章

  浙江大學2016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6年浙江大學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繼續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報名條件

經公示,獲得外語類保送資格的應屆外國語中學(有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高中畢業生,要求外語基礎紮實、品學兼優、素質全面、主修外語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英語、翻譯、德語、俄語、法語、日語。

英語語種考生可填報上述6個專業;小語種考生只能填報對應小語種招生專業,我校小語種招生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三、報名程序

1.中學推薦:中學向我校推薦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推薦名單須在中學校內按要求公示。

2.網上報名:被推薦考生憑報名號進入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在線報名”(點擊進入),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並打印申請表。

3.申請材料準備:用標準A4紙,按下列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學2016年保送生申請表》,需由中學審覈並加蓋公章。

b.《個人陳述》,字數不超過1500字,須由本人撰寫並手書。

c.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複印件。

d.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複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4.申請材料遞交:申請材料由考生本人務必在面試現場遞交面試專家組,恕不接收郵寄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審覈:經學校審覈,通過者將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選拔考試資格。

2.綜合能力測試:所有考生均參加筆試和綜合面試,筆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小語種考生需另加試小語種筆試和麪試(口語)。

  五、錄取辦法

1.擬錄取名單確定、公示:2016年1月底前,學校根據測試結果,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定,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2.網上專業確認:2016年3月5日前,擬錄取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專業確認,並打印2016級保送生協議一式三份,簽字後用EMS寄回至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聯繫電話:0571-87951006)。

3.協議簽訂:我校將與擬錄取保送生簽訂協議,並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公示無疑義,保送生錄取資格正式生效。

4.錄取: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並根據各省考試院投檔安排予以錄取。

5.保送生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2016年7月與普通大學聯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5日。

2.打印准考證:2016年1月12日以後,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3.測試時間:英語語種考生筆試:2016年1月14日晚上6:30-8:30;高起點小語種考生筆試:2016年1月14日晚上6:30-9:15

面試: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開始,下午13:00開始。

小語種面試:2016年1月15日下午。

綜合面試、小語種面試安排請考生2016年1月14日下午到紫金港校區東1A張貼區查看。

4.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七、其他

1.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保送生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錄取到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外國語中學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一律不得轉專業。

3.中學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在校優秀學生,學生本着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申請者的保送生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保送生推薦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4.本招生簡章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5.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八、聯繫方法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諮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電子信箱:

招生網址:

浙大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