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改革:青島會考實行分數制與等級制並行

8月18日,青島市教育局發佈了“關於對市內三區國中學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關事項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即青島市教育局將在保持招生政策總體穩定的情況下,完善有關考試招生政策 ,實行分數制與等級制並行,條件成熟後將實行完全等級制評價與錄取。學生家長可在8月18日至8月22日期間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的形式提出意見建議。

會考改革:青島會考實行分數制與等級制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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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青島市內三區國中學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關事項的說明

本着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的原則,在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市教育局對市內三區國中學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實行分數制與等級制並行,條件成熟後再實行完全等級制評價與錄取。

一、保持招生政策總體穩定

1.繼續實行指標生錄取、特長生錄取、自主招生、統一招生等多元招生錄取政策。

2.繼續實行第一、第二志願平行錄取政策。

3.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按順序錄取。以錄取分數線高低決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順序。

4.繼續劃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錄取資格分數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完善有關考試招生政策

1.調整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和普通高中錄取方式。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8個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分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所佔比例分別爲10%、20%、30%、35%、5%)兩種形式呈現,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3個科目以等級(分及格、不及格兩個等級)形式呈現。普通高中錄取總分78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歷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實行按8個科目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學科等級組合擇優錄取(首先通過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組合擇優;如果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相同,再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級組合擇優;如果物理化學生物等級也相同,最後通過歷史地理等級組合擇優)。第一、第二志願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2014年市內三區共有9所,分別是青島一中、青島二中、青島二中分校、青島九中、青島十五中、青島十七中、青島十九中、青島三十九中、青島五十八中),考生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及格等級。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錄取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達到及格等級的考生。

2.調整多次考試製度。不再實行提前考試製度。八年級年級信息技術考試不及格考生,九年級年級可以申請重考。

3.調整直升生和指標生政策。從2013級國中學生開始,青島一中、青島二中、青島九中、青島五十八中直升生實行學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根據全市統一招生政策,結合學校特色發展需要,按照擇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實施。學生根據各高中學校報名條件自主報名,各高中學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錄取。

調整指標生產生辦法。從2013級國中學生開始,根據考生第一志願和學業考試總分確定指標生人選。具體產生辦法爲:根據九年級學生人數,將指標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國中學校。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時,以國中學校爲單位,將該校第一志願報考各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分別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據指標生名額分別確定指標生人選。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學科等級組合擇優確定。以青島實驗國中爲例,假設2016年青島二中分配給青島實驗國中16個指標生名額。青島二中招生錄取時,將第一志願報考青島二中的青島實驗初會考生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第1-16名考生作爲青島二中指標生(如果第16、17名考生總分相同,則通過學科等級組合擇優選擇1人作爲指標生)。被確定爲指標生的考生,學業考試總分加30分後參加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

  三、其他事項

1.公佈2012級國中學生地理、生物考試分數和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