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西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40人,報名截止時間爲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西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更多來自農村、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2017年我校繼續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以下簡稱高校專項)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到程序規範、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140人。招生專業涵蓋11個專業(類)。

專業類名稱科類浙江選科專業類名稱科類浙江選科
物理學類理工物理、化學漢語言文學文史不限
化學類理工化學新聞傳播學類文史不限
數學類理工不限工商管理類文史歷史政治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理工不限公共管理類文史不限
電子信息類理工物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文史不限
生物科學類理工生物

注: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條件

凡具有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

2.申請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政治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志存高遠,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排名年級前30%),有培養潛質。

注: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由各省(區、市)負責完成。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起止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報名網址:)。考生按網上要求註冊、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需打印申請表,經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在系統裏拍照或掃描上傳。信息每修改一次都需完成以上步驟,考生在提交信息時務必仔細檢查,以免多次重複。

網上報名未提交、未按要求填寫資料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視爲無效申請。

2.郵寄書面材料(請嚴格按以下順序裝訂):

①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打印的西北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需考生本人及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②連續三年學籍證明,由所在中學提供(須學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③戶籍證明材料(包括註明農業戶口戶別的頁面、考生戶口頁面、父母親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面,或者當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④考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⑤高中階段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⑥申請人用藍黑或黑色筆手寫的自薦書一份(內容包括申請理由、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愛好特長、對高校的認識和未來自我規劃,無固定格式要求,字數在1000字以內);

⑦獲獎證書複印件(如無獲獎,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須用A4紙裝訂,於2017年5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爲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陝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號西北大學351信箱,郵政編碼:710069),並請在信封上中註明“高校專項計劃”。寄送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五、選拔程序

1.報名審覈

報名截止後,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覈(對於不按要求報送材料的考生不予審覈,視爲不合格處理)。我校將根據考生提供的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自薦書、社會實踐及獲獎情況等綜合表現確定考生能否通過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於5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公示,考生也可通過登錄陽光大學聯考平臺查看審覈結果(網址:)。

2.考覈安排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確認考試並打印准考證。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於6月11日到我校參加考試。考覈內容、時間和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准考證爲準。

3.選拔原則

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兼顧文、理科參加測試人數,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考生根據測試成績評定爲C、B40 兩個等級。

入選考生名單在學校、各省級招辦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並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六、錄取原則

1.凡獲得西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當年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省份規定的批次以第一志願填報西北大學,方可享受相應優惠錄取政策,錯誤的志願填報方式將不能享有錄取優惠政策。西北大學只錄取有志願的合格考生,體檢合格且達到西北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2.學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願、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江蘇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爲BB。

3.測試成績爲C等級者,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佈的11個專業(類)內)。

4.測試成績爲B40等級者,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西北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線下40分內即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佈的11個專業(類)內)。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提供。

5.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制的省份,B40優惠分值按比例折算。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覈、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高校專項錄取工作。

2.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9-88308129。

4.學校對整個考試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作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爲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對於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將實際情況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辦,記入考生的大學聯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其他

1.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費用。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我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支持。

2.經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後,學校將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給予經濟補助。

3.西北大學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4.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簡章內容若與教育部2017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爲準。

5.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29-88302211,18821620002

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