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工程大學名單

序號中心名稱主要協同單位類別
1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物理所等前沿
2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院、海軍指揮學院、中國人民大學、
四川大學、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資源所等
文化
3宇航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哈爾濱工業大學、中航科技集團等行業
4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航工業集團等行業
5生物治療協同創新中心四川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醫學科學院、南開大學等前沿
6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河南農業大學、河南工業大學、河南省農科院等區域
7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等行業
8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天津大學、南開大學等前沿
9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文化
10有色金屬先進結構材料與製造協同創新中心中南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商飛公司等行業
11長三角綠色製藥協同創新中心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 來源:大學聯考
浙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浙江醫學科學院、藥物製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區域
12蘇州納米科技協同創新中心蘇州大學、蘇州工業園區等區域
13江蘇先進生物與化學制造協同創新中心南京工業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南京郵電大學、中科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等區域
14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協同創新中心中國科技大學、南京大學、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導體所、國防科技大學等前沿

繼211和985兩項重點工程之後,旨在提升高校創新能力的這項“2011計劃”,成了我國高等教育領域的第三個重大國家工程。

2011工程大學名單

  協同創新中心 讓1+1>2

和大家早已熟悉的211、985不同,這次國家重點扶持的不再是哪一所大學,而是一批跨界式的新型主體,它們的名稱叫做“協同創新中心”。這裏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中科院物理所聯合組建的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以往這三家中的任何一個,在國內量子研究領域都有頂尖的實力,但是按照“2011計劃”的要求,不允許他們單打獨鬥,而是必須組團參賽。

教育部科技司司長王延覺:我們希望通過一箇中心的建立,形成一個改革的'特區,去推動學校的運行機制的改革,因爲我們實際上要實現真正的應對需求和需求緊密結合起來,可能我們在體制機制上都面臨着一些必須要改的問題。

1+1大於2,這正是“2011計劃”的目的。全國培育了167個協同創新中心,由高校牽頭,聯合了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等優勢資源。這167個申請經過三輪的嚴格認定,最終只有14箇中心過關斬將,成爲“2011計劃”首批國家協同創新中心。它們包含了科學前沿、文化傳承、行業產業和區域發展四大類,研究內容涵蓋了量子物理、化學化工、生物醫藥、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新型材料、納米科技、現代農業以及司法文明、海洋權益等各個領域。這些研究方向體現了我國的重大需求,也是參與國際前沿競爭的需要。

  國家支持 不再以資金爲主

在過去的211和985工程,中央和地方都投入了大量資金進行重點扶持。但是“2011計劃”不再以給錢爲主,因爲這些協同創新中心本身已經有大量科研項目,有充足的科研經費來源,還有着很強的吸金能力。全國培育的167個協同創新中心,已經吸納了超過200億元的社會資金。

教育部科技司司長 王延覺:實際上2011的這個專項(資金),我想它應該用在,現有體制的投資不能解決的問題,在高水平的隊伍組建,協同的機制,學者流動的機制,學生培養的方式,以及資源共享的方式,在這些方面去給予支持。

  四年一個週期 取消終身制

2011計劃和211、985工程相比,另一個重大改變就是取消了終身制。王延覺司長介紹說,對入選的協同創新中心,每四年是一個評估週期,要對它的人才培養,資源整合,科技成果轉化,對行業產業的支撐作用以及國際影響力進行綜合評價。如果目標完成而且國家有進一步的需求,才能進入下一個週期。這樣做的目的是讓2011計劃能夠長期保持競爭和創新的活力。

根據“2011計劃”重大需求的劃分,協同創新中心分爲面向科學前沿、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面向行業產業和麪向區域發展四種類型。

面向科學前沿的協同創新中心,以自然科學爲主體,以世界一流爲目標,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國際知名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爲代表我國本領域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水平與能力的學術高地。

面向文化傳承創新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哲學社會科學爲主體,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門、行業產業以及國際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爲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主力陣營。

面向行業產業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工程技術學科爲主體,以培育戰略新興產業和改造傳統產業爲重點,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特別是與大型骨幹企業的強強聯合,成爲支撐我國行業產業發展的核心共性技術研發和轉移的重要基地。

面向區域發展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地方政府爲主導,以切實服務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爲重點,通過推動省內外高校與當地支柱產業中重點企業或產業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爲促進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

  實施範圍

面向各類高校開放,以高校爲實施主體,積極吸納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以及國際創新力量參與。

  實施週期

“2011計劃”自2012年啓動實施,四年爲一個週期。教育部、財政部每年組織一次“2011協同創新中心”的申報認定,通過認定的中心建設運行滿四年後,教育部、財政部將委託第三方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