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是大學聯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此前也在湖南、江蘇、山東等地試行。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6個省區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一年來的.實踐證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願填報風險。在去年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2013年山東省區和黑龍江省區也加入平行志願。
實行平行志願省份:
從2003年湖南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試點以後,江蘇、浙江兩地已分別於2005年、2007年陸續實施了大學聯考"平行志願"改革。2008年教育部又在上海、安徽、遼寧等省市實施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2009年又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等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
2009年,全國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市、區)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6個;此外,還有一些省市實行了小平行,如北京、山東等。
2010年,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大學聯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部分僅限一批本科)。
2011年,新疆、湖北大學聯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
2012年,山西省大學聯考開始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7日黑龍江省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17日山東省開始實行平行志願。
2014年北京市本科一志願開始實行平行志願。
截止2014年,共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新疆、湖北、山西、黑龍江、山東,西藏,北京28[3] 個省市實行平行志願(少部分僅在一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