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6年大學聯考加分項目申報

黑龍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工作於今日開始,截至11月17日。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申報。

黑龍江省2016年大學聯考加分項目申報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5分投檔

今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提供的有效證件爲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退出現役證》原件和當地民政部門核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證書》。三者一致才能被認定。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要提供的有效證件有,《退出現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勳)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覈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

  2、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

今年,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考生需提供家庭戶口和《革命烈士證明書》或《見義勇爲烈士證書》原件。二者一致,可確認考生爲烈士子女。

有效《革命烈士證明書》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一印製、統一編號,並加蓋有市(行署)級民政部門公章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因見義勇爲犧牲被評定爲烈士人員的子女:需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見義勇爲烈士證書》原件。

如因烈士犧牲註銷戶口後,重新換髮了戶口簿,現戶口簿中無烈士姓名的,可由當地公安部門和烈士原所在單位同時出具證明。

  3、五類考生可享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時,會予以優先錄取。

  第一類: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榮獲二等功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旅級至軍區不等;戰時榮獲三等功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團級至軍委不等。

申請時,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的《立功受獎證書》及與證書相符的軍功章和立功受獎登記表(複印件)。覈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

  第二類: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需出具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2005年7月1日以後頒發的新式《殘疾軍人證》原件和《評殘審批表》複印件。因公犧牲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團級至大軍區級不等,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的《因公犧牲證書》原件。

 第三類: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隊團級(含)以上政治機關的證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一類: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需提供由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和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安置證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認定。

第二類: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殘疾人民警察需提供由省民政部門統一頒發的《傷殘人民警察證》(新版)或縣(含)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人民警察傷殘撫卹證》(舊版),舊版《傷殘人民警察證》等級套改新版辦法爲:特等套改一級、一等套改三級。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認定,以縣(含)級以上公安機關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爲準。

  4、鄂倫春等8個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投檔

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翰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在報考黑龍江省屬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需審查使用朝鮮、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鮮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數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認定。

在自治縣、民族區、民族鄉鎮且學籍在戶籍所在縣的高級中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所報黑龍江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5、華僑子女加5分投檔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爲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在國內的子女稱爲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指祖籍臺灣省的我省戶籍考生。

申報時,由考生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縣(市、區)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複審。

臺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由考生持由省臺辦出具的並加蓋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臺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招考辦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