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導讀:2017年中山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人數78名,根據測試成績擇優確定不超過116名合格考生並予以公示,報名時間爲1月20日至2月1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中山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中山大學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試點高校,全國第一個大學生體育訓練基地。爲提升我校競技體育水平,增強校園體育文化氛圍,推動學校體育事業全面發展,以體育拼搏精神進一步激發全校師生精神面貌,促進學校辦學水平提升,現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招收項目

田徑、游泳、排球、擊劍

各項目小項詳見《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標準》。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78名,根據測試成績擇優確定不超過116名合格考生並予以公示。

項目各項目計劃數各項目計劃數包含備註
單考單招計劃數二本線65%計劃數
田徑34410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 短跑、跨欄、中長跑、跳躍、投擲
游泳2037蝶泳:男1人、女2人;仰泳:男2人、女1人;蛙泳:男1人、女3人;自由泳:男4人、女4人;個人混合泳:男1人、女1人。
女排651單考單招(主攻1人、副攻1人、二傳1人、接應1人、自由人1人);二本線65%主攻1人。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順序:主攻、副攻、二傳、接應、自由人。
男排633單考單招(主攻2人、接應1人);二本線65%及以上在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自由人1人,主攻、副攻、接應、二傳。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順序:自由人、主攻、副攻、接應、二傳。
擊劍1213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男子重劍、女子重劍、男子花劍、女子花劍、男子佩劍、女子佩劍

注:若該項目符合資格人數少於計劃數,多餘計劃數則調至其他項目,計劃調整順序依次爲田徑、擊劍。

  第三條 報名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週歲(1995年9月1日(含)之後出生):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者不得報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

三、曾在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註冊並參加專業比賽(包括但不限於全國游泳冠軍賽、全國游泳錦標賽、全運會、全國青年游泳錦標賽、全國冬季游泳錦標賽、全國夏季游泳錦標賽等)的考生報考時須出示退役證明,否則不予參加測試。

  第四條 報名方式

一、通過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註冊並登錄,按網上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打印申請表,經學校審覈蓋章、個人簽名後掃描上傳,確認報考志願。

二、報名時間:2017年1月20日至2月15日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電子文檔時須確保文件清晰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五條 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覈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覈,根據考生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考生可於2017年2月21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覈結果,獲得測試資格者打印准考證。按照物價局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覈的考生須登錄報名平臺繳納測試費用200元。

二、專項測試

報到時間:2017年2月24日下午

報到地點:中山大學體育部一樓辦公室(廣州校區南校園英東體育館西側)

報到須知:

(一)考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報名申請表、運動員等級證書、近三年比賽獲獎證書、參賽秩序冊、成績冊等材料原件(如果等級證書正在辦理中,請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認定名單上報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級證書者,取消資格);

(二)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報到時提交保險單據原件。

(三)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所有考生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我校將對測試成績達標考生進行興奮劑檢測(抽檢)。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或抽查的考生,視爲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測試時間:2017年2月25日

三、名單確定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專項測試成績、文化與運動成績證明、綜合表現和各項目對不同位置、不同分項的急需程度等情況擇優確定候選資格名單並進行公示。

  第六條 錄取政策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凡省級統考涵蓋的項目,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按照各省級招生辦公室提出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要求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專業志願必須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關科類和專業內填報,在大學聯考錄取中分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申請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安排詳見《關於做好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有關文化課考試工作的通知》)的考生:

(一)需具有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

(二)單獨考試的科目爲語文、數學、政治外語,考試成績佔總成績15%;

(三)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後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該部分考生公示及錄取人數不超過16名。

二、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

(一)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在實際大學聯考成績上加30分進行專業錄取(醫學長學制專業除外)。

(二)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後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三)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至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此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入校後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該部分考生公示及錄取人數不超過24名。

對於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的省份,按照各省相關規定執行。

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

二、我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單位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單獨考試中被認定爲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等,並將其考試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

四、我校將對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備案,從嚴查處替考、服用興奮劑等嚴重作弊行爲。

五、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和複覈,對於複測和複覈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六、凡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入學後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運動訓練和體育比賽,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比賽者,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條例處理。

  第八條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於2017年1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部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招生諮詢電話:020-84036491

體育部諮詢電話:020-84113282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