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大綱

導讀: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爲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不超過100人),僅面向福建省招生,網上報名時間爲3月20日-4月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大綱

福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人民的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爲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爲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我校2017年繼續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實施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爲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不超過100人),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金融學、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

3.以上各專業根據招生規模、參加考覈人數及成績分佈確定具體自主招生計劃數。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文理兼收,其他專業僅招收理工類考生。

二、報名條件

凡對我校某一自主招生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與該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優秀,具備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項競賽獲獎或成果的考生將予以優先考慮):

1.競賽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由國家級學會頒證,或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科學技術協會聯合頒證。對僅由省級學會頒發的各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和各類初賽、預賽獲獎證書,我校不予認可);

(2)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科技競賽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創新作文大賽獲得總決賽(或複賽)二等獎及以上。

2.非競賽類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專業領域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高中階段取得我校專家組審覈認定的標誌性成果,如:在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實踐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以第一完成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以第一作者發表(出版)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專業研究性論文專著等。

三、報名程序

1.統一採取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於2017年3月20日- 4月5日登錄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學科進行分組報名,共設置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人文社科六個考覈組別,考生在報名時需根據自身學科特長選擇一個具體的考覈組別,並在考覈組別範圍內最多填報3個專業志願(各考覈組別所含專業詳見附表)。我校將按照考覈組別進行材料初審和學科特長考覈。

3.郵寄材料:考生須於2017年4月7日前將以下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往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以寄件日當地郵戳爲準),並在封面上註明自主招生字樣,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用A4紙打印並按此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1)《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簽署審覈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2)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學籍卡複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自薦信(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學科興趣及進入學校後的努力方向,1000字以內);

(4)相關獲獎證書或標誌性成果複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注: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並依序裝訂,所寄材料概不退還,請備份自留。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我校將結合考生的志願情況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於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辦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考生請自行查詢公示名單並按通知要求完成考試確認,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審合格者於2017年大學聯考結束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我校進行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大學聯考准考證參加測試,測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3.我校將於報到時查驗考生獲獎證書和主要成果原件,對以創新活動、論文專利等材料作爲主要成果報名的考生,將圍繞其成果進行深度考覈。我校測試分爲上機和麪試兩個部分,上機主要進行心理測試,面試主要從學科特長(佔40%)、創新思維(佔30%)、培養潛質(佔30%)三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具體測試細則另行通知。

4.對心理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認入圍考生名單和認定專業,確認情況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考生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5.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分爲A、B兩類,學科特長鮮明、創新潛質突出且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獲得A類資格,其他確認入圍考生可獲得B類資格。獲得A類資格考生人數不超過確認入圍考生總人數的60%,寧缺勿濫。

五、錄取原則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7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並按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類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考覈組別中所有專業。其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福建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在其認定專業範圍內按第一專業志願予以錄取。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B類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考覈組別中未帶★號的專業,其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且不低於福建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在其認定專業範圍內按第一專業志願予以錄取。

4.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嚴防招生權力尋租。校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開通申訴舉報電話:0591-22865580,設立信訪電子郵箱:。我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學校招生辦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及時公佈學校招生簡章、初審合格名單、入圍考生名單、錄取名單、違規處理結果、新生入學資格複查結果等信息。

2.切實加強自主招生考評人員的選拔和管理,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覈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爲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統一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一經發現瞞報情況者將取消考評人員資格,所評考生成績無效,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強化考生資格審查和考覈測試的組織與管理,初審時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審查組採取背靠背方式進行評價。面試按學科專業分組進行(評委原則上由相關專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擔任),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有關自主招生報名、考試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根據教育部規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僞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幫忙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行爲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相關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予以嚴肅處理。

七、附則

1.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佈的《福州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爲準。

2.報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站的相關公告。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八、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91—22866857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50116

招生網址:

電子郵箱:

九、其它

本簡章由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關於自主招生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爲準。

附表:

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考覈組別

序號 組別 限定報考專業
1數學組數學類、軟件工程、計算機類、金融學★
2物理組應用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類★
3化學組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
4生物組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
5信息組數學類、計算機類、軟件工程、電子信息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6人文社科組法學、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工商管理★

備註: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類資格的考生方可報考帶★號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