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麗水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院2017年招生計劃共140人,入圍人數按計劃數的1:5以內劃線確定,報名時間爲2月12日(農曆正月十六)—2月25日(正月二十九)。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優化我校新生選拔機制、拓寬綜合素質優秀考生進入我校深造的通道,根據相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一、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招生人數 | 科類 | 選考科目 |
國小教育(師範) | 45人 | 普通類 | 不限 |
學前教育(師範) | 30人 | 不限 | |
漢語國際教育 | 10人 | ||
民族學 | 15人 | 不限 | |
生態學 | 20人 | 生物 化學 物理 | |
園藝 | 20人 | 生物 化學 物理 |
注:招生計劃共140人,入圍人數按計劃數的1:5以內劃線確定。選考科目與省考試院網站已公佈的統一大學聯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二、時間安排
1.報名與上傳材料時間:2017年2月12日(農曆正月十六)—2月25日(正月二十九)
2.公佈資格審查通過名單時間:3月2日
3.繳費時間:3月2日—3月8日
4.公佈面試名單時間:3月15日
5.准考證打印:3月20日—3月25日
6.報到時間:3月25日
7.測試時間:3月26日
8.成績查詢時間:4月7日
9.入圍名單公示時間:4月10日—4月30日
三、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高中畢業生;
2.願意報考相關專業且符合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3.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大於等於6門,其餘科目均須合格;
4.綜合素質評價應屆高中畢業生不能低於B等,往屆高中畢業生不能低於P等。
四、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以個人自薦方式直接向我校提出報名申請。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麗水學院招生網(http://zsw.lsu.edu.cn),點擊“報名系統”欄目,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或直接登錄http://swyt.lsu.edu.cn註冊報名,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用A4紙打印“麗水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信息內容填寫後,由系統生成申請表);
(二)上傳報名材料:2017年2月25日之前,在系統裏上傳報名材料,具體材料如下:
1.麗水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後,在系統中直接打印,本人簽名,並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信息表》(其中“學生自我陳述報告”一欄可以不寫);
3.身份證(正反面);
4.大學聯考考生報名證;
將上述材料拍照後上傳報名系統(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須清晰。
五、資格審查
學校將對報名考生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報名材料齊全且符合我校“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對其學考等級進行賦分,按賦分的10門學考(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合爲一門))總分,從高到低按計劃數1:6劃定通過資格審查名單(最後總分相同的考生一併進入資格審查通過名單),並將於2017年3月2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佈。
考生的學考等級賦分辦法。學考等級折算滿分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計1分;往屆考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科目賦分後取兩項平均分。
六、繳費確認
1.繳費標準。報名參加面試收費爲110元/人。
2.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於2017年3月2日—3月8日期間進行繳費確認。逾期繳費或未繳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恕不退還。
3.繳費方式。
方式一:櫃檯繳費。浙江省工商銀行網點櫃檯辦理繳費(工作日上班時間,寧波網點除外),步驟爲:學校代碼【12020717】→繳費代碼【即身份證號碼】→姓名。繳費後向銀行索取回單,覈對無誤後妥善保管。
方式二:網銀繳費。登錄工行個人網上銀行→繳費站→繳費大廳(左下角)→學校學雜費→麗水學院學費→繳費→學號(即身份證號碼)→查詢→金額。【擁有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開通對外轉賬的'用戶】
七、綜合測試程序
(一)面試名單公佈及准考證打印
面試名單是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確認後的報考考生名單,面試名單將在3月15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佈。准考證通過報名系統在網上打印,打印時間:2017年3月20日—3月25日。
(二)測試時間、地點、成績與入圍名單
1.報到時間: 3月25日9:00—16:00;
2.面試時間: 3月26日(具體面試時間段詳見公告);
3.面試地點:麗水學院校內(具體地點及其它有關事項,詳見公告);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作爲“三位一體”招生的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爲100分;
5.入圍名單:4月7日後考生可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計劃數的1:5以內劃定,並在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後,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測試內容
面試不分專業,面試內容主要考覈考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潛質。
八、錄取規則
(一)志願填報與錄取時間
1. 院校志願填報。考生必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會影響大學聯考後續的志願填報和錄取。
2.專業志願填報。專業志願可以兼報,但必須有一門及以上的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選考範圍相對應。對不限選考科目的招生專業,則均可填報。
3.錄取時間段。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仍須參加浙江省2017年大學聯考,錄取時間段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二)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1.綜合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我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大學聯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2.綜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0分)×20% + 我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 + 大學聯考成績÷7.5×50%。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賦分辦法
計算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學考的等級賦分與資格審查賦分辦法相同,學考等級按考試院提供的最終等級爲準。
(四)錄取規則
1.同分位次排序。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大學聯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順序排序。
2.錄取規則。錄取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未錄滿專業選考範圍要求,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同樣原則擇優錄取至滿額。
3.在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類統招。
4.三位一體錄取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須不低於普通類第二段分段線。
九、轉專業條件
通過“三位一體”招生錄取的學生,第一學期不能轉專業;一學期後,學業成績在同專業同年級學生中排名前10%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一次。
十、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等組成的“三位一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及錄取工作。監督投訴電話:0578-2271178。
(三)考生所在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如出現弄虛作假情況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考生若有弄虛作假行爲,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具體規定爲: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爲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僞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代替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爲。
十一、諮詢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網址:
通訊地址: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麗水市學院路1號,郵編323000)
聯繫電話:0578-2271179 2276113(兼傳真)
十二、附則
本招生章程由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