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開辦法有五大亮點 推行有重要意義

高等學校作爲與人民羣衆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其信息公開工作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推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

高校信息公開辦法有五大亮點 推行有重要意義

其一,高等學校信息公開涉及面廣、影響力大,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休慼相關。不僅在校學生和教職工對高校的內部管理體制等信息存在着公開的期望,而且社會公衆亦對高校基建、教育收費等方面的信息抱有公開的期待。

其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有利於促進依法治校,加強對高校的監督,建立“陽光高校”。把高校置於社會監督之下,才能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防範和杜絕高校在基建、採購、招生等領域滋生貪腐。

其三,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對於加強高校管理,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建設一流大學具有重要意義。實施高校信息公開有助於促使高校提升管理水平,加強自律,推動科學發展。

《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制度設計和內容安排方面有不少亮點。

亮點之一,堅持將推進信息公開與深化校務公開相銜接。《辦法》充分考慮與已有的校務公開工作對接,堅持推進信息公開與深化校務公開相結合,利用現有校務公開的制度建設平臺和工作成果,紮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亮點之二,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和範圍,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辦法》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將涉及學校基本情況、發展規劃、招生考試,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12類信息納入了主動公開的範圍,並規定了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這就增強了立法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亮點之三,創新信息公開體制。在管理體制上,《辦法》着力構建“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管理格局,形成“多層次、相互結合”的高校信息公開執行和監督機制,共同推進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在信息公開程序特別是主動公開和申請公開程序機制的設計上,《辦法》都有所創新。

亮點之四,完善信息公開的監督救濟制度。《辦法》明確了保障和救濟的具體措施,要求高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覈、監督檢查、年度報告、社會評議、舉報處理、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這些機制設計是非常有特色的,既結合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特點,同時又體現了高度的操作性、針對性,爲落實信息公開提供了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