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升中擇校學校的軟硬件怎權衡

家長把軟件看得比硬件重31倍

關於小升中擇校學校的軟硬件怎權衡

“電腦派位”自1997年出臺,迄今已經十年有二。自打去年折騰出個“推薦生”的入學辦法,引起非議紛紛;今年卻要延續。上週,北京晚報與搜狐教育聯合調查,在參與調查的2135人中,不贊成“推薦入學”的有1654票,佔77.47%,贊成的247票,佔11.57%;其他人呢?無所謂的 234票,佔1.96%。接近八成的人不贊成,理由是什麼呢?按票數多少排列如下:容易滋生腐化、暗箱操作(54.1%);過早對孩子做出好差之分,影響孩子進步(22.1%);對沒獲得推薦資格的.孩子不公平(13.63%);一些國小評三好生或者寫評語有水分(1.26%)。人們常說,“羣衆是真正的英雄”。以上意見是“英雄”之見呢?還是無知妄說?或者,真理只在我們一些少數人的手裏?

在回答“您給孩子選擇國中最看重的是什麼”時,順序是這樣的:師資水平(177票,3.7%);離家遠近(226票,1.59%);孩子的喜好 (63票,2.95%);硬件環境(59票,2.76%)。看來,家長還真不含糊,一點兒不外行,明白重點是教師而不是大樓,把軟件看得比硬件重31倍 (3.7比2.67)!這與清華大學的老校長梅貽琦說的“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又是“英雄所見略同”吧!

中國小“擇校熱”改善情況不佳

“擇校”這兩年治理得怎麼樣了?可以問問家長們,他們是不是滿意?也可以在中國小做一點調查,看看學生是不是就近入學了——學生上學要走多少路程、花多少時間;我們可以劃出多少裏以內就算“就近”,多少裏之外就不算“就近”,結論恐怕不難得出。上週北京晚報教育週刊還刊登了一個調查,選自29年度《教育藍皮書》。那個調查中,在2年度全國3個城市中國小“擇校熱”改善情況排序中,北京市位列第29名——也就是倒數第二。這個結果不很讓人舒服,但是它是否委屈了首都呢?還是反映了一定現實?

好吧,我們且不把注意力只放在排序上(儘管我們一些人特別喜好給學生排序——不排序怎麼分出誰是“推優生”、誰不是“推優生”呢?),我們且看看這個“擇校”怎麼遏制吧!

教師流動日學校均衡時

此文的主意就是運動學生不如流動老師。出這樣一個主意理由有三。

一是於理有據。既然學生家長和大師都認爲選擇教師比大樓重要得多,平抑擇校熱就應該從教師入手;二是合乎於情。與其讓那麼多孩子奔波運動於擇校之路途,何如請教師流動就乎學生?三是有法可依。26年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29年3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學校的師資力量……並組織學校校長、教師流動。”兩部法律都規定了“組織學校校長、教師流動”,這是我們依法辦學的法律依據。其實一些區縣已經有所舉動,比如海淀區已經有了“組織學校校長、教師流動”的打算和辦法。一些教師也有了思想準備。一位在門庭若市的重點校任教的市級優秀教師,看到附近一所薄弱校門庭冷落時說,“如果工資不降低,我願意調到那所學校去任教。”可見教師流動(首先在一個區內)對於教師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需要工資的均衡——這件事一些區縣也已經開始着手做了。更不用說一些外地的例子,比如瀋陽,義務教育法頒佈第二年,27年9月1日,就有19名中國小教師到新學校報到了。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校長、教師的流動,不僅有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而且有利於校長、教師本人的成長和在工作中作出成就。許多人在流動中得到更大的舞臺,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流動符合人才成長規律。

教師流動日,學校均衡時;學生不用再捨近求遠、家長不必求爺爺告奶奶,義務教育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就會終結。入學如進餐飲店(餐飲店的硬件軟件、享受到的餐飲質量、得到的服務管理都是一個樣兒的),公立學校的擇校就成了歷史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