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會考加分政策

北京會考政策無形中發生了衆多變化,比如會考加分政策在2016年有哪些加分點,2017年又將有哪些變動呢?咱們回首2016會考加分政策,展望2017會考加分變點將會在哪兒。

2017北京會考加分政策

  來看看2016年北京會考加分政策,詳細內容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對獲得“首都見義勇爲好市民(榮譽市民)”榮譽稱號的犧牲人員子女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給予鼓勵或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2)臺灣省籍考生,(3)少數民族考生。

4、軍人子女照顧加分按照《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

5、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國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軍人子女有哪些優惠待遇?軍人子女的優惠待遇分爲三種:

第一種是不加分,但是在錄取時有優先錄取的權力;

第二種是加10分的情況。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獲得“首都見義勇爲好市民(榮譽市民)”榮譽稱號的犧牲人員子女和一級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

第三種是加20分的情況。烈士子女以及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備註: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照顧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的照顧。

據悉,自2017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適用範圍調整爲“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他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