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普高招生批次填報志願

昆明市2017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將於6月28日正式開始,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法也備受考生和家長關注。

2017年昆明市普高招生批次填報志願

2017年,將原來的一級高(完)中按一類招生學校、二類招生學校分兩個批次錄取調整合併爲同一個批次錄取。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由2016年的四個批次錄取變爲三個批次錄取。

  1、昆明市普高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絡錄取

昆明市普高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絡錄取,依據考生填報志願、升學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後自動生成電子學籍檔案管理。按志願已投檔錄取的考生,不得重複錄取。依據全市普高招生計劃和會考成績統計,分別劃定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和全市普通高中錄取的最低控制線。任何學校不得擅自錄取達不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入學就讀。

  2、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

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招生辦法。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劃出公費生招生人數30%的指標定向下達到具體的國中學校,依據錄取條件和升學成績擇優錄取。主城區部分優質高(完)中劃出一定招生指標,面向郊縣(市)區統一填報志願,擇優招收郊縣班;部分普高學校或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統一填報志願擇優錄取。郊縣(市)區一級高(完)中招收定向擇優生佔公費生招生人數的比例不少於30%。普通高中體育傳統特色項目(網點)學校,繼續面向全市定向招收體育特長生。

  3、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劃分爲三類

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劃分爲三類:

一類招生學校爲省一級一等高(完)中(含同類填報志願學校);

二類招生學校爲省一級二等、三等高(完)中(含同類填報志願學校);

三類招生學校爲除一、二類招生學校外其它高(完)中。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分三個批次錄取,按錄取批次設置填報學校志願。

(1)提前批次爲外語類學校、主城區一級高(完)中郊縣班、飛行員空乘特色班錄取,設置一個志願。

(2)第一批次爲一類招生學校、二類招生學校錄取,一類招生學校、二類招生學校分開設置志願,各設置“統招擇優志願”“定向擇優志願”和“調劑志願”三個志願,按一類招生學校志願、二類招生學校志願順序投檔錄取。

(3)第二批次爲三類招生學校錄取,設置四個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4、調整主城區一級高(完)中招生錄取模式

調整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含同類填報志願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實行一類招生學校、二類招生學校分開設置志願,按一類招生學校志願、二類招生學校志願順序同一批次投檔錄取。

(1)主城區考生填報一類招生學校志願時,可選擇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統招擇優志願”;具有定向生報考條件的學生,可按劃片對口原則,選擇片區內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定向擇優志願”;考生還可以選擇一所一類招生學校填報“調劑志願”。錄取時按“統招擇優志願”—“定向擇優志願”的順序投檔錄取。

(2)主城區考生填報二類招生學校志願時,可選擇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統招擇優志願”;具有定向生報考條件的學生,可按劃片對口原則,選擇片區內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定向擇優志願”;考生還可以選擇一所二類招生學校填報“調劑志願”。錄取時按“統招擇優志願”—“定向擇優志願”的順序投檔錄取。

(3)一類招生學校錄取定向擇優生時,以本校統招擇優生錄取分數下降20分,劃定錄取定向擇優生的最低控制線;二類招生學校錄取定向擇優生時,以主城區一級高(完)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作爲錄取定向擇優生的最低控制線。高中學校錄取定向擇優生時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標配額,納入統招生錄取,依據調劑指標和“調劑志願”擇優錄取,錄取分數不得低於本學校統招擇優生的錄取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