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時間爲3月15日

導讀:2017年海南省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將於3月15日至4月20日進行。凡參加全省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體育考試。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海南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時間爲3月15日

據瞭解,考試項目爲坐位體前屈;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測試方法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操作方法執行,所有項目必須統一採用電子測試儀器測試。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每生只能跑一次;坐位體前屈每生可做兩次,取最高的一次成績作爲考生的該項成績。評分標準按《2017年海南省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評分標準》執行。

  病殘學生免考和緩考

身患嚴重疾病及殘疾的`學生,可憑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提出免考申請,經學校及考生家長簽署意見,由學校報市縣(單位)中招辦覈准並公示一週無異議後方可准予免考,其體育科成績按C等的下限即30分計入該生會考總分。醫院證明和申請書原件裝入該生會考檔案備查。

對考前突發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由學校報當地主考,經在場醫生覈准,當地主考簽字同意後可以緩考。對緩考的考生,應在考試日期後一週左右參加補考,屆時仍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免考得分(30分)的50%即15分計入該生會考總分。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如考生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考項目按最後得分計入該生會考總分。無故缺席者或已參加考試但中途退場的考生不予補考。

  如發現替考取消考生和替考者考試資格

爲保證體育考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嚴密組織考試各個環節,嚴肅考場紀律,建立監督機制,杜絕考場作弊事件的發生。對違紀人員和相關責任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對故意操作測試儀器感應器使其損壞或無法正常工作的考生,取消該生該項考試資格;當場發現有替考者,一律清退出場,取消該考生和替考者考試資格;考試結束後發現有替考的,除取消該考生和替考者考試成績外,還要取消其當年錄取省、市縣重點高中學校的資格。如果開學後才發現並查實的,取消該考生和替考者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