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的語文總複習計劃

一、指導思想

會考的語文總複習計劃

以《國中語文教學大綱》和《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7——9年級“語文課程目標”以及我市制訂的《語文考試標準》爲指針,立足教材,結合學生實際,研究複習方法,面向全體學生,全面系統地提高學生的語文技能和綜合素養。

二、複習目標

通過複習,使學生對國中階段的語文基本知識有一個明確的、系統的瞭解,強化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提高學生運用語文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力爭在今年的畢業會考中,語文科的綜合評價指標進入全縣前五名。

三、方法與措施

1、明確目標,立足教材。教師應認真研究《語文考試標準》,明確考試的範圍與目標,對出題動向和題目類型作出科學的分析和預測,以便在複習的過程中能做到有的放矢。語文複習應以課本爲主,按大綱要求進行知識點的歸納、總結,掌握每課的重點、難點,輔之以少量的練習;並不斷地由課內向課外延伸。複習中,要精選有代表性的訓練題和模擬題進行訓練,培養學生獨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2、全體參與,分層達標。複習課的主體是學生,教師應充分調動全體學生的積極性,特別是在當前高中擴招的形勢下,教師更不能把目光只盯在少數“尖子生”身上,而應該更多地關注那些基礎不紮實、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對不同層次的.學生應提出不同的要求,優等生可適當“放”,中等生宜“引”,後進生需“扶”。

3、強化基礎,突出重點。針對會考試題基礎性強的特點,對於教學大綱和新課程標準中要求掌握的語文知識和基本篇目,教師應進行適當的梳理,只有理清了頭緒,學生才能思路清晰,複習纔有更佳的效果。閱讀理解與作文是語文複習的“重頭戲”,教師應加強指導。在進行閱讀訓練時,應根據不同文體的特點,教給學生一些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真正做到“授之以漁”,並結合有針對性的訓練,舉一反三,從而提高學生獨立閱讀的能力。作文複習應重點放在“快速作文”的指導上,從立意、選材、構思、語言等方面進行訓練,淡化文體要求,提倡創新意識。

4、點面結合,講練同步。整個複習過程分爲四個階段:一、全面複習(4月上旬——5月上旬):全面複習基本篇目和語文知識;二、查漏補缺(5月上旬——5月中旬):針對第一階段的複習進行小結,鞏固訓練;三、重點突破(5月中旬——5月下旬):對學生在複習中有困難的知識點進行重點突破,加強課外閱讀的指導;四、總結檢測(6月上旬):全面總結複習情況,檢查複習效果,模擬測試。

5、團結協作,共同提高。本着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的原則,加強同科教師之間的經驗交流與資料共享,發揚團隊精神,爭取共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