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會考化學的備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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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會考化學的備考知識點

  知識點一:原子與分子

  原子定義

原子: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

(1)原子也是構成物質的一種微粒。例如少數非金屬單質(金剛石、石墨等);金屬單質(如鐵、汞等);稀有氣體等。

(2)原子也不斷地運動着;原子雖很小但也有一定質量。對於原子的認識遠在公元前5世紀提出了有關“原子”的觀念。但沒有科學實驗作依據,直到19世紀初,化學家道爾頓根據實驗事實和嚴格的邏輯推導,在1803年提出了科學的原子論。

  分子概念

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粒子。

(1)構成物質的每一個分子與該物質的化學性質是一致的,分子只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不保持物質的物理性質。因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狀態等,都是宏觀現象,是該物質的大量分子聚集後所表現的屬性,並不是單個分子所能保持的。

(2)最小;不是絕對意義上的最小,而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

  分子的性質

(1)分子質量和體積都很小。

(2)分子總是在不斷運動着的。溫度升高,分子運動速度加快,如陽光下溼衣物幹得快。

(3)分子之間有間隔。一般說來,氣體的分子之間間隔距離較大,液體和固體的分子之間的距離較小。氣體比液體和固體容易壓縮,不同液體混合後的總體積小於二者的原體積之和,都說明分子之間有間隔。

(4)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相同,不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不同。我們都有這樣的生活體驗:若口渴了,可以喝水解渴,同時吃幾塊冰塊也可以解渴,這就說明:水和冰都具有相同的性質,因爲水和冰都是由水分子構成的,同種物質的`分子,性質是相同的。

  原子的構成

質子:1個質子帶1個單位正電荷原子核(+)

中子:不帶電原子不帶電

電子:1個電子帶1個單位負電荷

1.構成原子的粒子有三種:質子、中子、電子。但並不是所有的原子都是由這三種粒子構成的。如有一種氫原子中只有質子和電子,沒有中子。

2.在原子中,原子核所帶的正電荷數(核電荷數)就是質子所帶的電荷數(中子不帶電),而每個質子帶1個單位正電荷,因此,核電荷數=質子數,由於原子核內質於數與核外電子數相等,所以在原子中核電荷數=質子數=核外電子數。

原子中存在帶電的粒子,爲什麼整個原子不顯電性?

原子是由居於原子中心帶正電的原子核和核外帶負電的電子構成,原子核又是由質子和中子構成,質子帶正電,中子不帶電;原子核所帶正電荷(核電荷數)和核外電子所帶負電荷相等,但電性相反,所以整個原子不顯電性。

  原子與分子的異同

分子原子區別在化學反應中可再分,構成分子中的原子重新組合成新物質的分子在化學反應中不可再分,化學反應前後並沒有變成其它原子相似點

(1)都是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

(2)質量、體積都非常小,彼此間均有一定間隔,處於永恆的運動中

(3)同種分子(或原子)性質相同,不同種分子(或原子)性質不同

(4)都具有種類和數量的含義

  知識點二:質量守恆定律與化學方程式的綜合應用

(1)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化學反應前後元素的種類和數目相等,推斷反應物或生物的化學式。

(2)已知某反應物或生成物質量,根據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質量比,可求出生成物或反應物的質量。

  質量守恆定律的應用

(1)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利用這一定律可以解釋反應前後物質的質量變化及用質量差確定某反應物或生成物的質量。

(2)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化學反應前後元素的種類和質量不變,由此可以推斷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組成元素。

  質量守恆定律的微觀解釋

質量守恆定律的微觀解釋:在化學反應過程中,反應前後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原子的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變化。所以化學反應前後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相等。①化學變化中的“一定不變”:原子種類、原子數目、原子質量、元素種類、反應前後各物質的總質量一定不變;②化學變化中的“一定改變”;分子種類、物質種類一定改變;③化學變化中的“可能改變”:分子數目可能改變。

  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

①表示反應物、生成物以及反應條件;

②表示反應物、生成物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

③表示反應物、生成物的各粒子的相對數量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