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會考考試大綱

安徽省教育廳下發了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考試要求和安排,並隨文下發了各科考試大綱。爲幫助各位家長了解會考考試大綱,yjbys小編第一時間爲大家轉發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通知全文如下:

安徽省2017年會考考試大綱

較往年,今年的考試適應國家和安徽省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正式定名“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綱要以電子版發佈,不再統一印製紙質版;要求各地堅持綜合評價的原則,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的方式,積極實行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來呈現結果。

此外,體育與健康應設定必考和選考項目,考試分值應不低於55分。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最高分值15分,學生可在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中隨機選擇一項內容進行。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通知

皖教基〔2017〕3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

爲做好2017年全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會考”)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辦法

會考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各地組織考試。

(一)命題

2017年會考命題兼顧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選拔性要求,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在全面檢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反映課程標準中堅持立德樹人目標的根本要求。各學科命題的具體原則和要求見《2017年安徽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綱要》。

(二)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爲: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化學。具體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生物和地理學科學業結業考試由各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課程結束時舉行,具體考試內容、分值、命題方式和考試辦法由各市依據《2017年安徽省國中地理、生物學科學業考試綱要》等有關要求確定。

全面推進國中畢業體育考試工作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體育應設定必考和選考項目,考試分值應不低於55分。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最高分值15分,學生可在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中隨機選擇一項內容進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並用於高中錄取的地區,計入會考總分。體育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的'具體考試內容和辦法等由各市教育局根據《2017年安徽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綱要》、《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祕〔2017〕6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祕〔2017〕57號)等有關要求確定。

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推行信息技術學科上機操作考查。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爲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覈准後可免試英語聽力。聽力免試後英語成績折算方法爲:考生英語考試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英語總分值與筆試項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試聽力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聽力免試具體申請程序和要求由各市教育局確定。

(三)考試時間

2017年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數學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語

  二、考試報名

2017年會考報名工作由各市、縣(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組織集體報名,歷屆生或同等學力者,到各市、縣(區)規定的報名點報名。在我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本人意願,可在流入地就讀學校報名參加考試,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在外省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我省學生,自願回我省報考的,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集中設立報名點,接受回戶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學生報名。會考報名的具體辦法由各市、縣(區)教育局負責制定。

爲掌握全省國中畢業生報考信息,各市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採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電子檔案。各市報名工作必須在5月5日前結束,並將考生報名有關信息(試卷用量、聽力磁帶數量、考點安排)按考務細則的要求,於5月15日前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閱卷和成績呈現方式

會考閱卷工作仍由各市教育局組織,各級教研部門具體實施。各地應加強對本地會考閱卷工作的總結和試卷分析,在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向省教科院提交試卷分析報告及相關材料。堅持綜合評價的原則,切實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的方式,綜合考慮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積極實行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來呈現結果。

  四、有關要求

1.加強統籌協調,規範過程管理。會考工作要在各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各地招辦負責考務等具體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會考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形成工作方案,由招辦具體實施。要依法建立會考中招工作目標責任制,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要建立健全會考宣傳機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要認真制定會考實施方案,及時、全面向社會公佈。各市要建立統一規範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要求認真執行信息系統採集標準,保證信息採集真實完整。

2.加強考務管理,規範考試秩序。要建立健全會考組織管理制度,規範考試組織程序,狠抓考風考紀,堅決杜絕任何舞弊行爲。對於語文考試按照規定可以帶入考場的正版學生字典,監考人員要逐一檢查,嚴防以此爲名實則夾帶其他資料的嚴重舞弊行爲發生。會考考點和考場的設置要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縣(市、區)教育局具體落實。要積極創造條件,將考點和考場按相對集中的原則,逐步分散設置到考生相對較多的鄉、鎮學校。

3.加強教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執行《義務教育法》,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國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組織畢業年級學生集體補課,不得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複習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會考。要做好不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學生的後期學習安排,不得讓其提前畢業離校。各市、縣(區)教育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會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佈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