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2017年“專轉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2017年“專轉本”招生簡章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爲更好地服務江蘇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2017年面向全省招收“專轉本”學生430人。

備註:計劃數、學費、批次等以江蘇省教育廳最終公佈爲準。

  二、報名、志願填報及考試

(一)報名對象: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

(二)報名條件:

1. 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 在校學習期間未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

3. 修完高職(專科)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三)資格審查:申報“專轉本”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學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覈。

(四)志願填報:2017年江蘇省“專轉本”選拔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志願、徵求平行志願和服從志願。其中,平行志願設置A、B、C、D、E五個志願,徵求平行志願設置A、B、C三個志願。每個志願必須填報具體的專業,錄取時將按專業進行投檔(允許將我院的不同招生專業作爲不同的志願分別填報)。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頒佈)》所劃分的十二個學科門類及我院“專轉本”招生專業目錄,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填報。平行志願在報名時同步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和服從志願在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一併填報。報名時間爲:2017年1月4日至6日。

(五)專業要求:爲有利於考生進校後的專業學習和我院專業教學工作的開展,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必須符合我院“專轉本”招生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專科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專科入學時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爲準。

(六)考試:考生應按規定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選拔考試。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和藝術類考試科目:大學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基礎(100分);理工科類考試科目:高等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基礎(100分)。滿分爲400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於其他類考生。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考試時間定爲2017年3月18日。

  三、轉入與培養

(一)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後,由省教育廳統一劃出錄取資格線。我院對符合報考條件、達到相應報考類別省最低錄取資格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根據公佈的計劃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專科所學專業與專業基礎課程不符合我院招生要求的考生,我院將不予錄取。我院錄取批次與普通公辦高校在同一批次。

(二)江蘇省教育廳對我院錄取結果進行審覈和註冊,並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三)“專轉本”學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我院錄取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我院將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和學籍電子註冊。“專轉本”學生入學後,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單獨編班,按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全日制本科教學要求組織教學,學習時間爲貳年。

(四)“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我院同專業普招本科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四、學籍管理與就業

(一)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6﹞6號)精神,“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二)“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我院普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三)“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五、其它事項

(一)本簡章內容如有與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相牴觸的,均以上級文件爲準。未盡事宜,由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可獲得多種獎學金,獲獎面達45%。

(三)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16-80270222

諮詢網址:

學院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江蘇師範大學泉山校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