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越秀區幼升小招生政策

2017年越秀區幼升小招生政策出來啦,總體來說與去年對比變化不太。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越秀區幼升小招生政策,歡迎閱讀。

2017越秀區幼升小招生政策

  登記時間

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5日至15日

廣州市公辦國小報名網址:

於5月20、21、22日三天到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提交資料審覈,審覈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登記辦法

1.隨父母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以小孩父或母爲業主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廣州戶籍生小-公辦招生學生信息表》

2.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居住地房產證

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廣州戶籍生小-公辦招生學生信息表》

3.租住戶適齡兒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複印件

家長及小孩在本區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集體戶需要同時體用戶口地址頁)

《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廣州戶籍生小-公辦招生學生信息表》

4.實際在本區居住的拆遷戶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拆遷協議公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實居地的有效證明

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

《廣州戶籍生小-公辦招生學生信息表》

以上情況除適齡兒童在本區的居住地爲父或母的完全房產外,均需提供該居住地爲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在證明(家長可到市或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信息)

符合政策性照顧解讀條件的

非廣州戶籍適齡兒童登記方法

符合廣州是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解讀生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按《2017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分類一覽變》中的證明材料準備資料,於2017年5月20、21、22日三天帶備證明材料到符合條件的服務範圍學校進行登記審覈。

  學位安排

以下幾類情況的學位安排辦法:

1.完全房產住戶

(1)常住戶: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需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房產爲適齡兒童父或母全權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權所有、父母與子女共同全權所有),由對口國小接收。

(2)新住戶:對在當年5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的一手房業主子女,由對口國小接收。在報名之日後購買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且符合接收條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即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在實居地周邊學校安排學位)。

(3)二手房住戶: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國小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國小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國小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小面積房產住戶:適齡兒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的獨立房產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並實際居住,由對口國小接收。於2015年4月15日後通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的獨立房產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對口國小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不完全房產住戶(指與適齡兒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共同擁有)

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對口國小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3.隨祖輩居住戶

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祖輩(直系親屬)家,同戶同住,由對口國小接收。適齡兒童與父母的戶籍搭在祖輩家,但適齡兒童的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由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隨非直系親屬住戶

居住在適齡兒童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爲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

(1)對手續完備的由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爲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戶一致並在廣州市內無其他房產),能提供相關的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無小孩在對口國小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國小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廣州市內另有房產或報名時在同一住宅單元已有小孩在對口國小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對手續完備的具有本區戶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該住房是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有效租賃合同,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6.集體戶

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廣州市越秀區集體戶並實際居住在本區,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應到實際居住地申請入學,學位安排辦法視情況參照以上1-5類執行。

7.拆遷戶

根據拆遷協議內容由拆遷方提供居住地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並實際在我區轄內居住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和有效租賃合同,經覈實確認現住址爲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凡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的學生均視爲接收學校的地段生。

  何謂空掛戶或搭戶

該如何處理

以下四種人戶分離的情況屬空掛戶或搭戶:

(1)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相一致的。

(2)戶籍空掛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樓房,並已作安置的,如地鐵、內環路、房地產開發等永久性的拆遷戶。

(3)把戶籍掛在諸如辦公樓、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及賓館、招待所的。

(4)屬集體戶口和將戶口掛在親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屬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或空掛戶、搭戶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併到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因客觀因素造成人戶分離的,需由相關部門出具不得遷移戶口的證明,併到實居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符合相關條件的越秀區適齡兒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廣州市公辦國小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按時攜適齡兒童及相關資料到系統指定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對不按規定依時辦理登記手續又符合地段生資格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國小招生報名的適齡兒童,在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進行補登記,由家長攜帶適齡兒童和所需的證明材料到越秀區教育局小幼教育科統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