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溫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讀

市直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包括省一級重點高中(溫州中學與溫州第二高級中學)的保送生招生(已完成錄取)、特色類別高中(溫州市藝術學校、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澳大利亞高中、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加拿大高中)提前自主招生、省一級重點高中定向生招生(根據相關文件辦法進行)、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5月底前完成預錄取)、普通高中特色實驗班招生(納入統招志願填報錄取)、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以及普高統招志願錄取招生。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溫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讀,歡迎閱讀。

2017年溫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讀

  一、關於市直公辦普通高中招生

  (一)市直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有哪些方式?

市直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包括省一級重點高中(溫州中學與溫州第二高級中學)的保送生招生(已完成錄取)、特色類別高中(溫州市藝術學校、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澳大利亞高中、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加拿大高中)提前自主招生、省一級重點高中定向生招生(根據相關文件辦法進行)、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5月底前完成預錄取)、普通高中特色實驗班招生(納入統招志願填報錄取)、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以及普高統招志願錄取招生。

根據溫教基〔2017〕40號文件,2017年溫州中學、溫州二高、甌海中學、龍灣中學、洞頭中學共安排248名招生計劃,面向本行政區外的市區範圍統籌招生,其中溫州中學、溫州二高分別向甌海、龍灣(含經開區)、洞頭區招生64人、48人;同時甌海中學、龍灣中學、洞頭中學分別向鹿城區招生31人、29人、20人。

  (二)市直普通高中錄取有哪些條件?

除了達到學校錄取分數線,省一級重點中學錄取條件還包括: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爲2A2P(含)以上,綜合表現評定爲合格(含)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條件還包括: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爲4P(含)以上,綜合表現評定爲合格(含)以上。綜合素質評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也將無法填報相應重點高中或普通高中志願。

根據今年相關招生文件精神,鹿城區、市直考生中符合報名條件的溫州市外戶籍考生可報考市直所有普通高中學校,與鹿城區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此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溫州市外戶籍考生將無法填報公辦普高志願,但可以填報市直民辦普高志願或報名其它各縣(市、區)民辦高中或全市職業高中學校。

  (三)今年市直普高統招如何填報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在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進行,即“知分填志願”。市直普高志願填報時間爲6月25日上午12:00-27日下午16:30(若有變動,另行通知)。時間截止後,志願一律不得更改。

2017年市直與鹿城區生源考生(錄取地爲鹿城區),報考市直公、民辦普通高中統招,全部採用網上填報志願的方式。考生登錄中招系統進行網上志願填報,網址爲。

2017年市直普高統招設置2個批次,共20個志願。具體內容見《2017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辦法》

需要提醒的是,考生在志願填報時,可以有選擇地填報上述志願,也可以全部填報(建議全部填報),但填報時一定要根據自身的意願慎重考慮報考學校志願的前後順序。如某位考生,在“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特色實驗班”與“三校聯合招生”這兩個志願選擇中更傾向於特色實驗班先錄取,那麼就要把“特色實驗班”的志願填報在“三校聯合招生”志願之前。如果該考生把“三校聯合招生”的志願填報在前,那麼該考生在升學考試成績都達到錄取線的情況下,會先被“三校聯合招生”錄取,隨後的“特色實驗班”志願就無法再錄取。

  (四)今年市直普通高中志願錄取順序是怎樣的?

首先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達到相應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批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辦法。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在同一批次錄取中,市直中招辦首先對所有填報了志願的考生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到低進行順序排位。(若總分相同,則按文件規定確定先後位次,具體見招生辦法)。然後中招辦從第1名考生開始,根據考生志願順序及學校招生計劃與條件逐一錄取。當錄取到第××位次考生時,其第一志願報考學校招生計劃若已錄滿,則按其第二志願錄取。同理,如果其第二志願報考學校招生計劃也錄滿,則按其第三志願錄取,以此類推。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高中錄取繼續實行“一次錄取”的原則。在志願錄取之前已被其他民辦學校、職業高中等各類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高志願錄取。

  (五)今年是否繼續實施三校聯合招生方式?

2017年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繼續實行聯合招生。三校實行同一志願,同一錄取分數線,錄取後用電腦均衡分配到三校就讀,考生須服從電腦均衡派位。

  (六)2017年市直類別高中、普高特色實驗班如何報名和錄取?

市局直屬類別高中招生學校有溫州市藝術學校、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澳大利亞高中、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加拿大高中。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2017年市直屬、鹿城區屬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溫教直〔2017〕11號)文件精神,今年三所類別高中學校實行提前自主招生。學校提前招生未招滿名額在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可進行補充招生,屆時學校將依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與及學校組織的相關能力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具體招生信息,請考生直接向學校瞭解。

特色實驗班招生學校有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其中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特色實驗班各招生45人(1個班),其餘各學校特色實驗班各招90人(2個班)。另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中韓國際班計劃招生60人(2個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2017年上述各校特色實驗班及十四高中韓國際班招生(30人)全部納入中招系統志願填報。學生根據自身興趣愛好和今後的學業規劃,在志願填報期間進行網上填報。市直中招辦根據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其中中韓國際班錄取成績不低於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統招錄取分數線。

  (七)今年市直高中特長生招生如何進行?

201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學校有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各校招收特長生的比例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招生對象爲2017年溫州市國中畢業生。具體招生範圍、項目及計劃以相關文件爲準。

2017年市直普高特長生招生,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統一組織。預錄取考生名單及降分標準都已在各校校園網公示。

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已被預錄取的考生必須向報考學校遞交升學考試成績單及複印件。不遞交者視爲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學校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含政策和特長加分)、本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及實施方案中的錄取辦法降分錄取(招生學校可在本校錄取分數線最多下降60-80分內擇優錄取,其中省一級重點中學最多降80分,省二級、三級和市重點中學最多降70分、一般普通高中最多降60分。對體育運動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根據實際情況,經招生學校申請、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同意後可再酌情降分照顧)。

經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審覈,被錄取的特長生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再參加志願錄取及其他學校的.各類招生錄取。

  (八)今年定向生如何錄取?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於2017年市局直屬、鹿城區屬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溫教直〔2017〕11號)精神,市局直屬省一級重點高中50%以上的招生計劃以招收保送生、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市局直屬和鹿城區屬國中學校。定向生名額原則上按國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分配。

溫州中學和溫州第二高級中學分別按招生計劃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並以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20分(含20分)爲定向生錄取範圍。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20分(含20分)之內無定向生錄取的學校,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50分(含50分)範圍內保底錄取1名。市直中招辦根據各校省一級重點高中招生分配名額數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順序位,順序位確定辦法見溫教基函〔2017〕31 號文件。)擇優錄取定向生。各校未被錄取而空缺的定向生名額數可在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的三校聯合招生錄取中下降20分(含20分)範圍錄取,仍未被錄取的定向生名額數與其餘公費生數合併錄取。

在此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即使你的升學考試成績略低於重點中學或三校聯合招生錄取線,但在志願中仍然填報了上述招考學校,也是有可能被定向錄取。所以如果考生有意向報考,要慎重考慮志願,不要輕易放棄。

  二、關於市直民辦普通高中招生

  (一)市直民辦普高如何招生?

2017年市直民辦普高中的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招生錄取分爲志願統招與跨縣自主招生2種方式。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的志願統招只面向市直及鹿城區生源考生(中招報名系統中錄取地爲鹿城區)。該類考生直接通過中招系統志願填報方式報考。被上述4所民辦學校志願錄取的考生還須到學校報到和繳費確認。放棄報到和繳費的考生,市直中招辦不再予以補錄。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甌中學的跨縣自主招生只面向其它縣(市、區)生源考生。爲了方便考生報名,減輕考生報名焦慮,2017年市教育局改進民辦學校報名辦法,要求報考市直民辦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在志願填報期間到中招系統進行預報名,並根據招生學校隨後的反饋通知,於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第三天到學校確認和繳費。在此之後,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學校按覈定的跨縣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總分(不含縣級政策或特長加分)、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輸入考生錄取碼自主擇優錄取,額滿爲止。民辦普高跨縣域招生,須與考生家長簽署同意錄取承諾書。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審覈。

民辦普高須在考生志願填報前向社會和考生家長公佈收費標準。所有民辦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不錄取己被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凡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它公辦普通高中的錄取。

  (二)什麼是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

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由教育局中招辦根據考生成績分佈情況及普高(包括公、民辦)與職高招生計劃等劃定。民辦學校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2017年溫州市區作爲一個招生區域統一劃定普高最低控制線。成績高於市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鹿城生源考生,可以報考市直公辦普高或全市民辦普高。成績低於市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鹿城生源考生,可以報考市直與全市職高學校,但不列入全市普高學校錄取範圍。

需要提醒各位考生的是,市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不等同於市直各學校錄取線。每所市直公辦與民辦普高的錄取分數線設定取決於考生志願(或考生報名情況)、升學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校招生計劃等多種因素。市直不同普高學校錄取線各不相同,往往高於最低控制線。如果考生升學考試成績高於市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又低於所有市直普高學校錄取線,則無法被市直公、民辦普高學校錄取,但可以參加其它縣(市、區)民辦普高招生報名和錄取,也可以參加全市各職高學校招生報名和錄取。成績低於市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鹿城生源考生,若被某公辦或民辦普高學校錄取,將不予遷移學籍。

  三、關於市直職業高中招生

中等職業教育類包括五年一貫制職業教育、3+2職業教育、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中技、成人中專普通班等。市直職業高中類錄取在市區普高最低控制線劃定後第三天進行。凡在溫州市參加升學考試的考生,均可參加市直職業高中的錄取。

爲了方便考生報名,減輕考生報名焦慮,2017年市教育局改進職高學校報名辦法,要求報考職業高中的考生,可在普高志願填報期間到中招系統進行預報名,並根據招生學校隨後的反饋通知,於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第三天到學校確認和繳費。在此之後,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可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憑考生錄取碼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自主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職能處室備案。

普高已錄取的考生,職高不再錄取;職高已錄取的考生,普高也不得錄取。

  四、具體答疑

  (一)考生想報考甲高中學校,可家長不願意,想讓考生報乙高中學校,老師指導報考,建議學生報丙高中學校,怎麼辦?

家長、老師都可以對學生報考志願進行指導,但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強求考生報考或不報考某個學校。報考志願最終取決於考生自己。在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的志願填報期間,由考生本人登錄中招系統填報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志願,此後任何人不得更改志願。

  (二)有的考生已經被特長生招生(或類別高中招生、特色實驗班招生、民辦普通高中等)錄取,後來又不想上了,想通過志願填報方式報考其它公辦普通高中,可以嗎?有的考生通過志願填報被某公辦普通高中錄取,但又想選擇去民辦學校,可以嗎?

都不可以。根據“多種選擇、一次錄取”的錄取原則,即每位考生可有多種志願選擇,但錄取機會只有一次,考生無論被公辦還是民辦、普高還是職高,一經錄取,中招管理系統將自動鎖定該考生,其他學校就不能再錄取。所以考生報名時一定要和家長商量好,瞭解報考學校的錄取時間和順序,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並對自己的選擇和行爲負責。

  (三)被三校聯合招生錄取後,能否不參加均衡派位,或均衡派位後在三校間調整?

不可以。被三校聯合招生錄取的考生,統一參加均衡派位,不得調整。不願參加三校聯合招生的考生,可以不填報該志願,但可以通過填報三所學校的特色實驗班報名參加學校的錄取。

  (四)某考生升學考試成績高於市直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但在志願填報中只報了某一所學校,最後由於自己的升學成績不夠該校的錄取分數線,未被該校錄取,該考生還可以補報其它普通高中學校上學嗎?

這種情況屬於考生填報志願不當。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按照當年既定的招生辦法與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該考生無法再報考其他公辦普通高中,但可以選擇其它縣(市、區)民辦普通高中及全市各職業中專學校報名就讀。在此也提醒考生,志願填報時一定要慎重考慮,同時建議把志願欄填滿,不要輕易放棄填報。

  (五)在市直及鹿城區屬學校就讀的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能否參加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

在市直及鹿城區屬學校就讀的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都可報名參加升學考試。但只有符合報名條件的溫州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國中畢業生,享受與鹿城區戶籍考生同等錄取條件;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允許作爲民辦普高或職業類高中學校錄取對象,但不列入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範圍。

2017年市直民辦普高中的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溫州市英才學校、溫州東歐中學面向鹿城與市直生源的招生也納入志願統招。所以上述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市外戶籍新居民子女,如果要報考上述4所民辦普高,也必須通過登錄中招系統進行志願填報。該類考生須注意的是,在志願填報時只能填報上述4所民辦普高,其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志願是無法填報的,否則將無法提交志願。

該類考生如果要報考溫州其它縣(市、區)民辦普高或全市各職業高中,也可以在志願填報期間到中招系統進行預報名,並根據招生學校隨後的反饋通知,於升學考試成績公佈後第三天到學校確認和繳費。在此之後,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

  (六)考生由於升學考試成績低於生源地最低錄取控制線,不符合溫州普高錄取條件,但還是想就讀普高學校,能否參加溫州市外普高的錄取?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切實規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15〕25號)規定,省內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若考生擅自報考市域外公辦普通高中,將不予辦理學籍遷移手續(該政策對升學考試成績在生源地最低控制線之上的考生同樣適用)。市外民辦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收生源地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若低控線下的考生擅自報考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將不予辦理學籍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