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組織房改方案的實施;負責擬訂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相應的政策、管理辦法和組織協調、實施。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基本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文件。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三)研究制定建築業中近期發展計劃。負責全區建築業行業管理,建築市場信用管理工作,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負責管理全市建設工程報建、招標投標、工程定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統一管理建設監理、工程造價試驗檢測、建築中介、市場監察等工作;統一管理工程建設抗震防災設計規範和抗震防災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全區建設科技綜合管理和“四新”技術推廣應用工作;參與本區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工作。

(四)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房地產改革、發展規劃和措施,統一部署全區的房地產管理工作,依法實施房地產行政執法和監察,依法監督檢查轉讓、抵押、租賃、中介等房地產交易活動。負責全區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中介管理;負責對房產交易評估、置換使用權交換管理;負責處理私有房屋以及華僑、港、澳、臺胞等的房產歷史遺留問題;負責全區範圍內的危房安全鑑定、白蟻防治並進行管理;平衡與管理全區直管公房維修經費,承擔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委託的直管公房管理並負責養護維修和解危任務,使國有房產保值、增值;對全區的房屋物業管理實施行業管理。

(五)負責擬訂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組織房改方案的實施;負責擬訂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相應的政策、管理辦法和組織協調、實施。

(六)負責編制城市綜合開發和舊城改造住宅發展計劃,指導和實施全區住宅產業化發展工作;負責對房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和商品房預、銷售管理並核發“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七)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管理,對全區拆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審查拆遷隊伍資質,負責因拆遷所引起的行政複議及其它法律事務處理。

(八)綜合管理全區供水、燃氣、市政公用設施;負責全區公用事業行業相關企事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生活污水治理行業監管;協同管理城市河道、城市防洪。

(九)負責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區商品混凝土、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準用;負責建設部歸口管理的產品許可證工作。

(十一)研究制訂全區建設事業和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開發和技術引進。

(十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紀檢監察和羣團工作的領導。

(十三)負責全區工程建設系列職稱改革;負責對全體幹部職工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四)擬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禦、地震應急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震災損失評估管理;指導地震應急工作,及時提供震情、災情信息,提出搶險救災的對策和建議。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抗震設防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吳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行政科室 :

黨政辦公室 (法制科)、財務審計科、行政服務科、村鎮建設科、工程建設科、城市建設科、房產管理科 ,另設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

  直屬事業單位

市政建設管理處、節約用水辦公室、排水管理處、建築安裝管理處、抗震辦公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安全監督站、住房和城鄉建設監察大隊、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建設工程設計審查中心、房產管理處、房產登記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檔案管理處(檔案館)、燃氣管理辦公室、建設工程定額站、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掛牌機構:區地震局

  內設機構

我局設7個行政科室,均爲股級建制。

  (一) 黨政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局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計劃,協助局黨委考察、選拔、推薦中層幹部;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幹部檔案管理和年度考覈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人才培養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組織工作和建設行業各類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工人技術等級考覈的組織工作;負責局出國(境)團組的上報審批和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落實老幹部政策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機關的組織協調,上情下達,文字材料,安全保衛;處理局黨委、行政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行政公文的草擬、文件審覈和文電處理;負責對外聯絡、政務信息、督辦、檔案、保密、接待等後勤管理工作;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修訂、報批規範性文件,以及批准實施後的解釋、彙編工作;負責計算機局域網絡、信息、辦公自動化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和財經紀律,起草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上報全局的年度財務綜合預算及決算,審覈上報所屬單位的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負責全局各類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和結算;負責局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審覈和投資項目的審覈和報批手續;定期開展本系統各單位的內部財務審計;負責對各單位的日常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局的.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資產覈算及清理工作;負責全局的統計工作,按時彙總上報各類報表。

  (三)行政服務科

承擔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市政公用、房產開發、房產管理、住房保障、城鄉拆遷、工程建設檔案、房屋權屬登記、房屋產權交易、房屋租賃管理、地震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以及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四)村鎮建設科

指導村鎮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村莊整治、新農村建設;組織指導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