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駕考科目三新增考試內容

2016年5月1日起,汽車類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增加防禦性駕駛技術內容,全面應用計算機評判和人工評判相結合的考試模式。

2016駕考科目三新增考試內容

  新增的防禦性駕駛技術考試內容及評判標準有以下五項:

一、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二、通過路口直行、左轉彎、右轉彎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三、與前車沒有保持安全跟車距離,不能及時減速的,不合格;

四、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兩側及後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五、行車過程中需要引起其他車輛或行人注意時,不能合理應用燈光或喇叭進行提醒的,扣10分。

新的一年,政策多變,駕考考試只會越來越難,費用也會越來越高,所以想要學車的朋友們抓緊了!

  【2016駕考改革知多少】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數據,目前,我國駕駛人總數已達3.22億,每年學車考證超過3000萬人。隨着汽車快速進入家庭,羣衆對便捷考證有着更多更高的期待。公安部和交通運輸部去年公佈了《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那麼,此次改革到底爲老百姓帶來哪些實惠呢?

  創新培訓方式:小型汽車駕駛人試點自學直考

根據現行規定,“先進駕校再考證”已成爲通行模式,可這種單一的學車考試方式,使得學車貴、練車難、教練不負責等各種問題也由之而來。而此次改革中最亮眼的措施,莫過於在部分城市試點小型汽車自學直考了,除了去駕校學習,想要學車的新人們還可以選擇符合條件的家人、朋友來幫助學駕。

①自學用車應符合這些條件:非營運車輛;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投保交強險。

②隨車指導人員應具有符合規定的安全駕駛經歷,包括取得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五年以上,未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沒有記滿12分記錄等。

③學員上路訓練應通過科目一考試,取得學習駕駛證明,並免費領取學車專用標識,上路訓練需攜帶學習駕駛證明,在車輛上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

④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段和時間內就進行駕駛學習。

  加強培訓管理:加強教練員隊伍管理

進一步開放駕駛培訓市場,強化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責任,着力提升駕駛培訓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駕駛培訓行業誠信體系,加強教練員隊伍管理。

  利用社會資源,方便羣衆就近考試

隨着駕駛人考試需求的迅猛增長,駕考資源供給不足的問題也越發引來關注。根據官方數據顯示,在參加調研的36個大城市中,17個城市不同程度存在考試積壓、羣衆約考難的問題。

①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考場,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使用社會考場,解決考場不足的問題。

②增加考試員數量。除了原有的考試員之外,還可以在公安民警、文職人員中選拔配置專職和兼職考試員,試行從運輸企業駕駛人、警風警紀監督員等社會人士中聘用社會考試員,承擔考試輔助評判和監督職責。

③優化駕考資源配置。駕考業務向縣級延伸下放,羣衆考試不必再像以前一樣,在駕考路上多次往返奔波。申請人在兩個月內預約不上考試的,可以選擇省內任意其他地市參加科目二場地駕駛和科目三道路駕駛考試。

④自主報考。以前,駕駛人考試一般由駕校集體報名,駕校包辦了考試預約,學員沒有知情權、選擇權,約考難。改革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考生可以通過互聯網、電話、窗口等多種報考方式,按規定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場地。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將考試名額分配給駕校。

⑤優化考試程序的內容。小型汽車由抽取20%考生參加"夜考"改爲全部在白天採用模擬燈光考試。此外,還將逐步推行場地駕駛、道路駕駛考試合併預約、連續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

  改進考試組織,保障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實行自主報考,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依照報考或約考時間先後順序,公平合理安排考試。嚴格執行考試評判規定,實行考試隨機安排,推行考務公開,優化考試程序。

①駕考收費模式變爲先培訓後收費

在培訓考試收費方面,現行的駕考模式一直都是駕校提前一次性收取全部費用,服務不好不退費,有時還會亂收費等一直是羣衆反應強烈的問題。改革後,駕考收費模式將變爲先培訓後收費,分科目、分學時來收費,將主動權歸還到老百姓手中。

②駕考過程更透明

此次改革要求考試計劃、約考結果等信息需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在考場、考試車安裝使用監控設備,在候考場所、辦事大廳向羣衆直播考試過程。考試後,對評判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查詢自己的考試視頻資料。

嚴格監督問責,保證培訓考試規範廉潔

健全駕駛培訓監督機制,完善考試監督機制,嚴格違規培訓考試責任追究,嚴格執行政府機構不準經辦駕駛培訓機構的規定。

提升服務水平,推出多項便民措施

①老齡駕駛人體檢起始年齡調整爲70週歲

根據衛生部門的調查,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的整體身體素質已較10年前有了較大提高,此次改革將老齡駕駛人體檢起始年齡從60週歲調整爲70週歲,也就是說70歲以上的駕駛人才需要每年體檢,這將惠及全國600多萬60至70歲的老年駕駛人。

②逐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

包括研究制定單眼視力檢測標準、上肢殘疾人駕車加裝輔助裝置等相關規定,適時放寬單眼視力障礙羣體、上肢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制定殘疾人駕駛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鼓勵有條件的駕駛機構開展殘疾人駕駛培訓等,進一步滿足殘疾人便利出行需求。

③全面放開異地領證和駕駛證審驗

此次通過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修改,進一步放開了對異地考領、補換領審驗駕駛證的.規定,除了原有的小型汽車駕駛人以外,現在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考生也可以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學習培訓、報名考試、領取駕駛證。並且允許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補換領駕駛證、參加駕駛證審驗、提交體檢證明。

④允許重新申領駕駛證直接考試

對於一些駕駛證被註銷、失效的羣衆,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需重新參加考試才能取得駕駛證。但由於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地方可以直接申請考試,有的地方則要求參加駕校培訓,各地執行標準沒有進行統一。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當中明確規定,對駕駛證被註銷、失效等有駕駛經歷的人員,年齡、身體條件及間隔年限符合重新申領駕駛證法定條件的,可以不經培訓直接申請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駕駛證,這將大幅度減少此類羣衆考證的經濟支出,縮短考試所需時間,也提高了公安機關的行政效率。

⑤提高駕駛證國際認可度

我國正在積極推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逐步擴大駕駛證互認換領範圍,提高我國駕駛證國際認知認可度,滿足我國公民出境駕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