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知識精選

Java 技術具有卓越的通用性、高效性、平臺移植性和安全性,下面整理了一些Java基礎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Java基礎知識精選

1、Java中成員變量又分爲實例成員變量 和類成員變量。

2、寫類的目的是爲了描述一類事物共有的屬性 和功能。

3、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類型可以是Java中的任何一種數據類型 。

4、用修飾符 static 說明的成員變量是類變量。

5、變量的名字與成員變量的名字相同,則成員變量被隱藏 ,該成員變量在這個方法內暫時失效。

6、用修飾符static說明的成員變量是類變量 。

7、如果局部變量的名字與成員變量的名字相同,成員變量 將被隱藏。

8、方法定義包括兩部分:方法聲明 和方法體。

9、在Java中,當一個方法不需要返回數據時返回類型必須是 void 。

10、方法重載 是指,一個類中可以有多個方法具有相同的名字和類型,但這些方法的參數必須不同。

11、在Java程序語言中,它允許在一個class中有幾個方法,都有相同的名字,這種用法稱爲方法重載 。

12、構造方法 是一種特殊方法,它的名字必須與它所在的類的名字完全相同,並不返回任何數據類型。

13、Java中類的方法分爲實例方法和類方法。

14、因爲類體的內容由成員變量的.定義和成員方法的定義兩部分組成,對成員變量的操作只能放在成員方法 中。

15、Java中構造方法與類名相同,沒有返回值,在創建對象實例時由new運算符自動調用。

16、在類方法中只能調用類變量和類方法,不能調用實例 方法。

17、實例方法既能對類變量操作也能對實例變量操作,而類方法只能對類變量 進行操作。18、Java中類 是創建對象的模板。

19、當使用一個類創建了一個對象 時,我們也說給出了這個類的實例。

20、Java中用類創建一個對象包括對象的聲明和爲對象分配內存 兩個步驟。

21、對象聲明的一般格式爲類名 對象名 。

22、一個類通過使用 new 運算符可以創建多個不同對象,這些對象將分配不同得內存空間。

23、一個類通過使用new運算符和類的構造方法 爲聲明的對象分配內存。

24、對象創建完後,通過使用運算符“.”,對象可以實現對變量的訪問和方法 的調用。

25、Java中不同對象的實例變量將被分配不同的內存空間。

26、Java中如果類中的成員變量有類 變量,那所有的對象的給這樣的變量分配給相同的一處內存。

27、類方法和實例方法的區別在於類方法不但可以由對象調用還可以直接由類名 調用,而實例方法卻不可以。

28、類方法 方法不但可以由對象調用還可以直接由類名調用,而實例方法卻不可以。

29、類體中的方法分爲:實例方法和類方法。

30、package 語句作爲java源文件的第一條語句指明該源文件定義的類所在的包。

31、在java程序中,系統會自動引入這個包,因此不需要再使用 import 語句引入該包。

32、在java程序中,爲了使程序能夠使用自定義的包,必須在 classpath 環境變量中指明自定義包的位置。

33、 包是java語言的核心類庫,它包含了運行java程序必不可少的系統類。

34、爲了能使用Java提供的類,我們可以使用語句 import 來引入所需的類。

35、Java中用 private 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方法稱爲私有變量和私有方法。

36、Java中不用修飾的成員變量稱爲友好 變量。

37、訪問權限是私有 變量,只能在本類中使用,不能在類外使用。

38、Java中用 public 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方法稱爲共有變量和共有方法。

39、訪問權限是共有 變量,不但在本類中使用,還可以在任何另外一個類中使用。

40、訪問權限是友好 變量,只能在本類和與本類同一個包中的其他類使用。

41、繼承 是一種由已有的類創建新類的機制。

42、Java中由繼承而得到的類稱爲子類 ,被繼承的類稱爲父類。

43、Java中不支持多重 繼承。

44、在類的聲明中,通過使用關鍵字 extends 來創建一個類的子類。

45、Java中一個類可以有 1 個父類。

46、如果一個類的聲明中沒有使用extends關鍵字,這個類被系統默認爲是 Object 類的子類。

47、子類自然地繼承了其父類中不是 private 的成員變量作爲自己的成員變量。

48、當子類中定義的成員變量和父類中的成員變量同名時,子類的成員變量隱藏 了父類的成員變量。

49、子類通過成員變量的隱藏和方法的重寫 可以把父類的狀態和行爲改變爲自身的狀態和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