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計算機等級考場規則和考生須知

2016年9月計算機等級考試將於明天(週六)開考了,考生們要了解考試考場規則,減少不必要的失誤。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2016下半年計算機等級考場規則和考生須知,供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6下半年計算機等級考場規則和考生須知

  考場規則

1.考生考前15分鐘到達考場,由工作人員覈驗考生准考證、身份證、學生證。考生持准考證、身份證、學生證。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鋼筆、圓珠筆等)入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通訊設備、數據存儲設備、智能電子設備等輔助工具及其他未經允許的物品。

3.考生入場後,聽從監考人員安排,對號入座,有序參加考試,並將本人的准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放在桌上。

4.考生在計算機上輸入自己的准考證號,並覈驗屏幕上顯示的'姓名、身份證號,如有不符,應立刻舉手,與監考員取得聯繫,說明情況。

5.在自己覈驗無誤後,等待監考人員統一指令開始進行正式考試。

6.監考人員宣佈考試正式開始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7.考試時間由系統自動控制,計時結束後系統將自動退出作答界面。

8.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於違反考場規定、不服從監考員管理和作弊者將按規定給予處罰。

9.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死機或系統錯誤等,應立刻停止操作,舉手與監考人員聯繫。

10.考生考試時,禁止抄錄有關試題信息。

11.考生點擊交卷後,舉手與監考員聯繫,等監考人員確認考生交卷正常後,方可離開。

12.考生離開考場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13.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考人員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處理。

  考生須知

1.考生領取准考證時,自行查看上機考場分佈、時間。

2.考生原則上不得無故缺考,因故確實不能參考,請在考試前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同意後交所在學院教務辦備案。

3.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學生證(三證齊全方可參加考試)。

4.考生應在開考前15分鐘到達考場,交驗准考證和身份證、學生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到指定座位就坐,有序參加考試。

5.考生提前5分鐘在考試系統中輸入自己的准考證號,並覈對屏幕顯示的姓名、身份證號,如不符合,由監考人員幫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報名庫和考生簽字的《考生報名登記表》信息爲準,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和上機登錄信息。

6.考試開始後,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7.在系統故障、死機、死循環、供電故障等特殊情況時,考生舉手由監考教師判斷原因。如屬於考生誤操作造成,後果由考生自負,給考點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考生個人負擔。

8.對於違規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違規記錄進行處理。

9. 考生成績等第共分優秀、及格、不及格三等。90-100分爲優秀、60-89分爲及格、0-59分爲不及格。

10.證書的“成績”項 ,成績“及格”,證書上只打印“合格”字樣;成績“優秀”的證書上打印“優秀”字樣。

11.考生領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時,應本人持有效證件來領取,並填寫領取登記單。

12.考生對分數的任何疑問,應在省級承辦機構下發成績後5個工作日內,向其報名的考點提出書面申請。

13.由於個人原因將合格證書遺失、損壞等情況的,可以申請補辦合格證明書的,由考生個人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綜合查詢網()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