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德國留學熱門專業

人們把研究現行有效法律的領域稱爲法律,其中包括對法律體系和概念的融會貫通、法律註釋、法制史研究,以及法律和社會生活其他領域如政治、社會結構、經濟的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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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擔任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培養這種能力並不只是當法官或檢察官的前提條件,要成爲律師和公證人、申請法律方面較高的'管理職務(除外交官外),這種能力同樣必不可少,另外,希望搞經濟工作的法律研究者(經濟法學家)一般也應當具備這種能力。法律研究者的工作既要思考往往相當抽象的規範性法律規定,還得不斷切換到具體的生活現實中去,他必須兩者兼顧。

就業前景

法律研究者的首選工作是律師、法官或檢察官。一般來說,律師是一種自由職業。不過,法律研究者也可以成爲公證人,進入管理或經濟界(如銀行、保險、大型工商業企業),作經濟諮詢,或在各種協會裏工作。

綜合性大學專業設置

學習年限:國家考試(Staatsexamen)絕大多數需要9個學期,個別有8個學期的;學習6個學期考試合格可獲學士學位(Bachelor)。

大學學習:該專業的學習分爲幾個階段:第一階段爲學習階段,該階段學習結束後進行第一次法律國家考試(Erste juristische Staatsprfung (Referendarexamen)),第二階段是爲期兩年的見習期服務(Vorbereitungsdienst),期滿進行第二次法律國家考試(Zweite juristische Staatsprfung (Assessorexamen))。學習對象是民法、刑法、公法和程序法的核心領域,包括歐洲法律相關內容,法學方法和哲學、歷史和社會基礎等。此外還有選修課程,這些課程構成學業的補充,並對必修課有所深化。學習內容同時兼顧司法、管理和法律諮詢的實習。學生應在假期裏參加實習(至少三個月),這樣可以在正式參加工作之前親身感受法律工作的實際情況。必須取得大學的民法、刑法和公法成績證明。此外,根據各州法律的不同要求,學生必須或最好參加其他的教學活動(研討課、興趣小組、討論課)(Seminar,Arbeitsgemeinschaft,Kolloqium)並取得成績證明。有的高等院校可以爲外國學生提供碩士課程(Magisterstudiengang)。

畢業學位:國家考試(第一次和第二次國家考試)(Staatsexamen(Erste und Zweite Staatsprfung)),碩士學位(Magister),學士學位(Bache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