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辦韓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方法

於駐韓大使館教育處官網據悉,爲進一步做好《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辦工作,爲確保海外學歷學位認證信息無誤,給廣大留學生們提供便利與服務,中國駐韓國大使館教育處與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從2012年6月1日起聯合推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網上註冊申請系統。

網上申辦韓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方法

在韓中國留學生們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嘉華世達留學專家建議學生要參照以下程序進行申請辦理:

一、網上註冊

登錄教育處網站,點擊進入在韓國留學人員註冊服務系統——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根據提示填寫個人信息。

二、遞交材料

網上註冊完畢後,通過直接到訪駐韓大使館或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材料。

具體遞交材料如下:

(一)攻讀學位人員

1、護照(複印件) 2、外國人登錄證(複印件) 3、學位證(複印件) 4、畢業證明(韓文原件) 5、成績單(韓文原件)

(二)校際交換生

1、護照(複印件) 2、外國人登錄證(複印件) 3、在學證明或結業證明(韓文原件) 4、成績單(韓文原件)

(三)博士後

1、護照(複印件) 2、外國人登錄證(複印件) 3、留學院校或研究機構開具的博士後(Post-doctoral)證明(韓文原件及複印件)

(四)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

1、護照(複印件) 2、外國人登錄證(複印件) 3、韓國接受單位開具的有關證明(韓文原件及複印件) 4、國內單位同意派出的有關文件

注:護照複印件須包含身份頁、簽證頁、出入境紀錄頁。

三、審覈確認

據悉大使館的審覈確認工作(一般需要5-10個工作日),經審覈確認申請人信息無誤後給予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四、領取方式

領取前要通過電話以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預約領取時間。領取時,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訪領取。申請人因故無法到訪領取的,可在遞交材料時申請郵寄服務,並繳納相關資費。

注:釜山總領館、光州總領館自2012年6月1日後,將不再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駐釜山總領館、光州總領館管區所屬大學的中國留學人員可參照以上辦法向首爾所在大使館教育處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