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指南之美國高校冠名有原則

在美國留學也發現一些細節,美國大多數高校在爲學校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命名時都是有原則的。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美國留學指南之美國高校冠名有原則

若以政治人物命名,原則上只考慮已故政治名人。

事實上,不只是政治名人,美國高校在以人名爲建築物命名時,大多會傾向於已故的名人,這樣做可以確保這些名人將來不可能再做出任何令學校感到尷尬的事情。

此外,民衆對已故名人一生的成就可以作出比較有把握的評價,用這些人命名所引起爭議的可能性往往會小很多。

當然,每所學校都會有些人認爲沒有一個人可以偉大到足以讓一棟建築物以他命名。不過,即使存在反對聲音的情況下,一個已經去世的人所引起的爭議往往會小一些。

必須是成就傑出、受人尊敬的人。

受人尊敬的人有很多種:比如那些在科學、人文或藝術領域取得傑出成就的人;對社會公共服務貢獻突出的人;爲促進科研發展而慷慨解囊的人等。

不過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美國高校在爲建築物命名時,更傾向於考慮那些對學校作出大筆捐贈的人。

相較之下,各大高校以傑出學者、藝術家或者政治人物命名的建築物數量變得越來越少。

儘量避免修改年代久遠的教學樓的名字。

很多美國高校會遇到這麼一種情況:一些年代久遠的教學樓本來就有名字,但在對教學樓翻新過程中,一位慷慨解囊的捐贈者希望將教學樓改爲以他命名。

這時候,學校一般還是會盡量避免改名。因爲一旦出現改名的先例,就會給人留下這麼一種印象:命名是有期限的,存在被修改的可能,這樣可能會影響捐款意願。爲此,有高校採取保留原名、加上新名的折中辦法。

如果是以捐贈者的名字命名,必須確保其捐贈金額達到足夠比重。

近年來,特別是在金融危機以後,大多數美國高校,無論是公立或是私立,都面臨經費緊張的問題。保證教學質量是一項昂貴的要求,隨之而來的是學費高漲。此外,由於學校得到的公共援助減少,學校也不得不一再要求慈善家施以援手。作爲回報,學校承諾將教學樓以捐助人的名字命名。

2008年,經營醫療設備的億萬富翁漢斯約爾格維斯向哈佛大學捐款1.25億美元。這是該校歷史上最大的.一筆一次性捐贈,哈佛爲此以維斯重新命名和擴建生物工程學院。

不過,要多大數額的捐贈才足夠贏得命名權?這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是一個頗爲棘手的問題。有高校規定,要獲得一棟教學樓的命名,捐贈金額必須佔修建該教學樓成本的一半或以上。如果是一座新的學院,則要以捐贈金額佔該學院成立後每年預算的比例作爲考量,以保證獲得命名的公平性。當然,對於一所新成立、急需集資的高校,他們對於命名權的要求肯定要低於那些聲名遠揚的老牌大學。不過,隨着學校的興建和發展,他們的要求也會逐漸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