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音樂專業詳細解析

在許多日本本土電視電影,甚至好萊塢及其它全球影視劇中都能清晰的辨明那優雅、溫婉、古典的日本曲調。韓日聯合交流會日本部從事過音樂專業的老師認爲,日本音樂有着相當濃厚的東方文化特色,有着在亞洲國家裏較爲完善的發展歷史,並且日本音樂教育也吸收了歐美現代音樂教育的諸多特色,是東西方音樂實現交融的成功典型教育案例

日本留學音樂專業詳細解析

從明治維新(1868年)開始,打破了長期閉關鎖國的禁錮,以教育爲先端,在各個領域裏變革圖新、大膽向西方學習,很快跨入了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行列。它的現代音樂教育首先是從在新型學校裏開設唱歌課開始的。在中、國小音樂教育逐步普及的基礎上,明治20年(1887年)東京音樂學校成立,成爲日本第一所專業音樂學校。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9年,日本教育體制改革,原來的東京音樂學校和東京美術學校合併,升格爲東京藝術大學,成爲日本唯一的國立藝術大學。

隨後,其他一些都立、市立和私立的音樂學校也相繼升格爲音樂大學,各種類型的高等音樂學校普遍建立,日本的.專業音樂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格局。從體制上說,日本的專業音樂教育是以音樂大學爲中心,由三個基本環節組成的。 音樂大學相當於我國的音樂學院,四年制,另有少數短期音樂大學爲二年制。一般都設有作曲、樂理(相當於音樂學)、聲樂和器樂學部或學科(相當於系)。部分學校設有指揮和音樂教育學部或學科。

只有東京藝術大學音樂部設有邦樂學科,專門培養日本民族音樂的演奏和教學人才。音樂大學畢業授予學士學位

日本比較有名的音樂大學首推東京藝術大學,無論從辦學歷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等各個方面來看,都是日本首屈一指的。由於它是國立大學,學費比私立音樂大學低得多,報考人數多、競爭率高、學生的質量相對來說也比較高、比較整齊。桐朋學園音樂部以培養演奏人才而聞名。著名指揮家小澤征爾就是在桐朋接受指揮的基礎教育之後轉赴歐美深造的。國立音樂大學和武藏野音樂大學是兩所齊名的歷史比較悠久、辦學經驗比較豐富、規模也比較大的私立音樂大學。

此外,東京地區還有東京音樂大學、東邦音樂大學、東京學藝大學音樂部、上野音樂大學、昭和音樂大學;外地有大阪音樂大學、大阪藝術大學、京都藝術大學、愛知藝術大學、廣島伊麗莎白音樂大學等音樂大學。

部分音樂大學之上設有大學院(相當於我國的研究生部),一般爲二年制,授予修士學位(相當於我國的碩士學位)。 只有東京藝術大學在二年修士課程之後,還設有三年博士課程,是日本唯一可以授予博士學位的藝術大學。

日本的音樂大學普遍採用學分制。他們把學分叫單位。例如國立音樂大學規定,各科學生在學四年中必須取得124單位方可畢業。在這124單位中,一般教育科目須佔28單位,基礎教育科目8單位,外國語科目12單位,保健體育科目4單位,專門教育科目72單位。1單位(即1學分)的學習時數規定爲45學時,即必須在一學期的16週中每週學習3學時才能取得1單位。

從教師的狀況來看,日本的音樂大學早已形成一支水平很高,陣容整齊的教師隊伍。這些教師許多是從歐美學成回國的。他們的專業素質都很好、音樂基本理論與技能、鋼琴、外語的程度也都很高,與國外的學術交流很密切,常常有人利用假期去國外收集資料或作專題研究。

日本音樂大學的教師分常任與非常任兩種。常任爲本校教師,非常任爲兼課教師。常任教師少。非常任教師多。我所在的國立音樂大學樂理學科共有25名教師,其中常任教師僅7名。常任教師領取固定工資,還有一年發放兩次的數額相當高的獎金。當然,他們的工作量是很大的,除教學之外,許多人還要擔負學校的教學行政工作。非常任教師按上課時數領取報酬,他們中的一部分是其他學校的常任教師,本校的常任教師也有相當一部分到外校去兼課。這種教師聘任制度,對學校來說可以節省大量經費開支,另外從人才交流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音樂大學教師的職稱分爲三級:教授、助教授(相當於副教授)、專任講師。此外他們還設有助手這一職務,但與我們的助教不同,助手不教課,而且人數很少,一般是一學科一個人,做些教學行政和雜務工作,類似於系祕書或系幹事。關於教師職稱的晉升,日本政府文部省有明文規定,進行得很正常,年齡結構要比我們年輕得多,35歲左右晉升爲助教授,40歲左右晉升爲教授是相當普遍的。

  日本音樂大學的課程設置大致可分爲七大類,以國立音樂大學爲例:

第l類一般教育科目。又分爲人文科學:哲學、文學、藝術學、圖像學、語言學、宗教學、倫理學等。

社會科學:經濟學、社會學、史學、文化人類學、法學、教育學等。

自然科學:音響工程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等。

第2類基礎教育科目:音樂概論、音樂鑑賞論、音聲生理學、樂器學概說、日本音樂史概說、西洋音樂史概說。

第3類外國語:英語、德語(其中1種爲第1外國語)法語、意大利語、拉丁語。

第4類保健體育科目。

第5類共同必修專業科目:視唱聽音、和聲學、鍵盤和聲、對位法、曲式學、音樂美學。

第6類共同選修專業科目:西洋音樂史分論(歌劇史、鍵盤音樂史、宗教音樂史、歌曲史、管絃樂與室內樂史等)、日本音樂史特講(古代歌謠、聲明、長鋇等)、東洋音樂史(包括中國音樂史)、比較音樂學、樂器學、音樂教育史、作曲家·作品研究、現代音樂研究、流行音樂研究、格利高裏聖詠、律動訓練等。

第7類各學科特別設置課程。主要是各學科的主課,以及與主課密切相關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