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出版資格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0號)文件有關要求,爲做好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6年河北出版資格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一、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於10月16日舉行,考試地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地市”,其中選擇“地市”爲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地市”爲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秦皇島市;選擇 “地市”爲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請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我省統一採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爲:7月21日至8月2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中國人事考試網)或登 錄河北人事考試網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爲8月12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覈工具軟件,並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覈處理,只有通過審覈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註冊並上傳照片,註冊完成後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並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身份證等)和各市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2份,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於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佈。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後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於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爲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於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於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後,在8月12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並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繫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複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有關證件材料複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覈負責人員簽字;報名表相關材料複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複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並使用。

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有關材料複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考試結束後,合格人員報名表1份及相關證件複印件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複審;通過資格複審後,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通過僞造學歷或職稱證件、工作單位造假、開具虛假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手段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各市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務必將下述要求明確告知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後,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爲報考學歷依據。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係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6、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並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

爲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准考證,考試機構不再製發。自10月7-13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准考證的,視爲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互聯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覈報考條件。

四、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2個級別,每個級別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目均爲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各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絡閱卷,全國統一實施。請監考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