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浙江省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爲做好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發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2017下半年浙江省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語種和級別

我省組織英語、日語2個語種的筆譯考試,其級別分爲:一級、二級和三級(下半年不設一級和日語考試)。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分別定於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爲:

時 間

級別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語筆譯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11月5日英語筆譯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一級翻譯筆譯考試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筆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報考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的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試題題型和考試要求

各級別筆譯考試題型分爲主觀題和客觀題,主觀題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英語和日語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題題本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考生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兩證齊全)方可入場,開考5分鐘後不得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帶出考場。答題前務必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按提示塗寫基本信息,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報考程序和注意事項

選擇上半年或選擇下半年考試的報考人員(除報考一級和二級申請免試科目的考生外),分別於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同時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對於報考一級翻譯筆譯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須攜帶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的原件與複印件各1份,於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試辦(杭州市佑聖觀路74-1號503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在上半年的相應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直接交費。

對於報考二級並申請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將加蓋學校公章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 原件(見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佑聖觀路74-1號503室,郵編310009)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報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時,在上述相應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報考級別爲“免一科”),在審查通過後再進行網上交費,審查不通過的不能參加相應考試。有相關問題請諮詢0571-88395087。

所有報考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時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後的電子證件照(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和交費聯繫電話: 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爲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網上報名和交費成功的考生,根據自己選定的考試時間分別於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

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務必認真仔細、反覆覈對並確認無誤後再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可再次登陸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對於報名後無需條件審查的在交費後、需要條件審查的在提交審查材料後,報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或語種、選錯報名點、交費未成功、提交審查材料不真實、手續不全或不及時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信息聯絡、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需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

  六、考試收費。

根據《關於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爲: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爲每人60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爲每人6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在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