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考報名資格審覈不通過怎麼辦

在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過程中,有的考生提交報名申請後並非“一帆風順”,考生可能因爲資料填寫不全或部分條件不符,被招考單位退回報名申請,資格審覈不通過怎麼辦?下面請隨小編一同來了解下吧。

2017年國考報名資格審覈不通過怎麼辦
  資格審覈不通過:補充材料或改報職位

資格審覈不通過怎麼辦?審覈不通過的職位,招考單位在退回時會註明不通過的理由,考生需仔細查看。在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過程中,資格審覈不通過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條件符合但資料補充不全,二是不符合職位的報考條件。前者只需根據招考單位填寫的哪些資料沒有填寫完整,並按照要求的格式重新填寫即可。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不可再次報考此職位,需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覈已通過:等待報名確認

目前已經通過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資格審覈的`考生報名較爲順利,只需等待報名確認即可。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於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爲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並按規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覈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各省(區、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諮詢電話將於2016年11月1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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