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與假離婚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旦發生糾紛,雙方是情投意合“真結婚”,還是爲了利益“假結婚”,法院在處理時肯定會有一定的區別。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分享假結婚與假離婚法律風險有哪些,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假結婚與假離婚法律風險有哪些

  假意結婚本身不會觸犯法律,但是容易引發糾紛。

  一、“真結婚”與“假結婚”,兩者很難界定

一旦發生糾紛,雙方是情投意合“真結婚”,還是爲了利益“假結婚”,法院在處理時肯定會有一定的區別。但是問題是到底孰真孰假,有時很難去判斷,總不能說凡是婚後馬上買房的就是“假結婚”吧。如果判斷不清楚,法院在處理類似糾紛時就只能是按照“真結婚”來處理。

  二、房產分割風險

爲購房而“假結婚”,購房行爲必然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後。購房後,如果要離婚,該房屋應該如何處理,就是一個難題。

如果雙方事前沒有約定,那麼這很容易被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不過即便有約定,不同的約定也會有不同的風險。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進行約定,也就是說,雙方結婚時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約定是有效的。但如果協議約定不嚴謹、不規範,也容易造成無效。比如有人約定:如果雙方離婚的,房屋歸一方所有。如果最終雙方沒有協議離婚,而是訴訟離婚,這個約定就會被法院認定爲無效。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均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應平均分割。除了“假結婚”後購買的房產外,如“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法定繼承他人遺產的,這些遺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此外,在婚後,如“假夫妻”一方過世的`,則其配偶也可繼承其遺產。

  三、結婚容易,離婚難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但屆時一方出於某種原因不願離婚,只能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所在地不在當地的,訴訟起來就比較波折,人找不到還要公告,找到了不同意離婚的,第一次訴訟不一定能判決離婚,只能等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再次起訴,這些都增加了離婚的難度。

  一、情感風險——離婚容易復婚難

爲了拆遷,爲了購房等原因,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等拆遷結束或是購房完畢,再去復婚。但是拆遷或是購房都可能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短則三五個月,長則一兩年。沒有法律保障的婚姻,風險極大。婚姻家庭律師網已經多次遇到遭遇“假離婚”的當事人,女方因輕信男方拆遷謊言,辦理了“假離婚”。之後才發現是男方早有外遇,女方悔之晚矣。“假離婚”只是當事人的一廂情願,法律開不得半點兒玩笑。

  二、經濟損失——草率協議訴訟難

當事人在“假離婚”時,往往離婚協議內容草率,既不羅列全部夫妻財產,也不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常常是財產歸於一方所有,另一方淨身出戶。然而,法律上不存在“假離婚”這一概念,一旦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無論今後是否可以順利復婚,都嚴重損害了淨身出戶一方的合法權益。情況一:如果雙方可以順利復婚,一方在離婚協議中分得的財產仍是其個人財產,不會因爲復婚就轉化爲復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情況二:如果不能順利復婚,那麼淨身出戶就在眼前。

此外,沒有合法登記的“真夫妻”,彼此不再互有法定繼承權。如一方突發意外過世,另一方將無權繼承遺產。離婚後,一方因父母過世而法定繼承的遺產,也將屬於其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總而言之,法律上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離了就是離了。

“假結婚”、“假離婚”貌似佔了便宜,但實則不確定因素較多,法律風險較大。法律來不得半點兒戲,一旦結婚即是合法夫妻,一旦離婚就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