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內推普受阻問題

導語:1990年國家語委明確以廣東、福建兩省和上海市作爲南方方言區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地區。1991年派出專門的調查組深入廣東、福建的一些地區做了較爲深入的調查研究,就兩省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提出建議。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施行,確立了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淺談國內推普受阻問題

普通話有多普及?在今年的普通話推廣宣傳週開幕式上,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中國內地普通話普及率已超過54%,普通話作爲國家規範語言已運用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放眼世界,國外近年來已掀起“漢語熱”,普通話成爲許多西方學校的教學課程,全球94個國家和地區的305所孔子學院也給外國人學習普通話提供了條件;反觀國內,普通話的推廣卻頻頻受阻,方言、外語以及網絡語言的衝擊,讓普通話在吸取其他語言方式營養的同時,也面臨着規範難題。

  語言工作越來越複雜

“請講普通話”,在公共服務窗口常常貼着這樣的提示語。社會的發展和流動人口的增加,讓語言規範變得越來越重要。當前,中國正經歷着最大規模的人口流動,現有流動人口超過2億,這讓普通話的推廣顯得更加必要。

早在2010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就已頒佈實施,規定普通話爲“國家公務用語、教育教學用語和廣播電視基本用語”,確立了普通話作爲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定地位。“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在全社會大力推廣普通話,嚴格控制廣播電視方言類節目的播出比例。

然而,在社會範圍內推廣普通話並非易事。隨着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往的增多,中華傳統文化正面臨外來文化的進一步衝擊,外語開始摻雜在普通話之中,信息化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也讓普通話正受到網絡語言的滲透。另外,中國56個民族使用着約80種語言,僅漢語就被分成七大方言、數十種次方言與多種土語。“我們現在的語言生活更加豐富,但是語言文字工作也更加複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登峯說。

今年7月,在廣東掀起了一場以保護粵語爲主導的“方言保衛戰”,起因是廣州市政協向廣州電視臺提交建議,要求大幅提高普通話在廣州電視臺的播出比例,降低粵語播音比重。消息一經公佈立即引發爭議,保護方言的'呼聲日益增高。一些人認爲普通話太過強勢,對其推而廣之,勢必影響方言的發展。

華中師範大學教師張繼波指出,其實在語言背後也有其經濟的隱性推動力,“比如近年來南方語系的崛起正是經濟發展在文化層面的體現”。專家認爲,經濟強勢會導致文化傳播強勢,這些地方的語言也會成爲強勢語言。

如果將方言對普通話的衝擊歸結於經濟因素,那麼經濟相對落後地區的普通話推廣是否更容易呢?貴州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推普”最大的障礙在於市民的需求度不夠,人們習慣了用方言交流,不願意開口講普通話。而且貴州外來人口相對較少,在市民看來推廣普通話“沒有太多必要”。由此看來,無論經濟發達與否,方言都是當地居民的首選,他們認爲,方言便於交流而且更有親切感。

普通話推廣的困難不僅僅來自方言,外語也成爲一大阻礙。王登峯舉例說:“比如機場在用漢語廣播說到地名時用洋腔調,而不是標準的普通話發音。外語的使用其實已經越位了,它在擠佔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地位。” 他說,目前個別地方的領導幹部和羣衆對語言的認識存在一個誤區,以爲一個城市的國際化水平越高,使用外文的頻率也應該越高。其實公共領域的外語使用與是否是國際化城市並沒有直接聯繫。“我們要做一個國際化大都市,首先要有一種非常明確的自主意識,要有一種對母語的自信。”

  意識不夠,隊伍薄弱

目前,普通話推廣的工作隊伍在總體上還十分薄弱,機構並不健全,一些省市機構還沒有專職的幹部,地市級以下很多是兼職幹部或者沒有人負責此項工作。目前,全國僅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相對獨立的普通話測試機構,由國家測試中心培訓考覈取得國家級測試員資格的有4400多名,這些測試員隊伍承擔着推廣普通話的宣傳、培訓、測試和科研任務。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司原司長楊光認爲,很多地方對普通話推廣的重視程度不夠,推普工作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沒有納入議事日程,長期無人過問,被嚴重邊緣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知曉度對大家來說非常重要,一定要讓大家知道有這麼一部法,現在知道的人不是很多。”中國傳媒大學播音主持藝術學院原院長、博士生導師張頌說。

教育部副部長、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李衛紅強調,普通話推廣,加強隊伍建設尤其重要,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過硬、業務素質優良的專業化推普工作隊伍。

  推普工作缺乏制約

2010年2月,重慶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網站上公開通報了6位執法部門幹部和中國小領導,原因是他們在某電視節目錄制中未使用普通話,違反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關於“公務員在公共場合需要使用普通話進行交流”的規定。重慶市語委工作人員姚瑤說,從2010年起,他們加大了對公務員在公共場合使用普通話的監管力度,開通了羣衆監控電話,並聘請了專門的監管人員,這是首次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公開通報。在這之前,一些單位有令不行,雖然有規定,但是沒有與考覈掛鉤,很多人並不遵守這個“軟文件”。

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說,他們每年都會對公務員、教師,以及播音主持人進行普通話測評,2010年未通過測評的公務員人數佔1%。但他同時表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一部規勸性的法律,目的是大力推廣普通話,因此並沒有嚴格的懲罰性條款,通常以警告的方式與單位負責人取得聯繫,在內部進行批評教育,並不是強制性要求,所以執行起來相對較難。楊光說:“目前的推普工作缺乏有力的監督、制約和執法機制。2010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佈,但是一直缺乏各部門可以協同配合的有效的運作機制和執法機制。這方面還需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還要做大量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