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世界貿易組織

  2001年11月10日,中國被批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那麼什麼是世界貿易組織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

什麼是世界貿易組織

世界貿易組織是一個管理多邊貿易體制的國際組織,成立於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簽訂於1947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基礎是《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

  二、世界貿易組織的地位

包括:①世界貿易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各成員方應給予世界貿易組織爲執行其職能所必要的法律行爲能力;②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應當給予世界貿易組織爲履行其職能所必要的特權和豁免;③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應同樣給予世界貿易組織的官員和各成員方代表在其獨立執行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職能時所必要的特權和豁免;④每一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方給予世界貿易組織及其官員和成員方代表的特權和豁免應當與1947年11月2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專門機構特權和豁免公約所規定的特權和豁免相同;⑤世界貿易組織可以訂立一個建立總部的協議。

  三、世界貿易組織的機構

世界貿易組織機構包括部長會議、總理事會、各專門理事會和委員會以及祕書處和總幹事。

部長會議是WT0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各成員國主管外經貿的部長、副部長級官員或其全權代表組成。

部長級會議閉會期問,總理事會執行部長級會議的職能。

  四、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分爲兩種:一是創始成員,二是加入成員。加人世界貿易組織的申請者,可以是主權國家,也可以是有獨立外貿政策權的單獨關稅區。

  五、世界貿易組織的決策方式

世界貿易組織的決策,採用協商一致共識和投票表決兩種方式。

  六、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體系

(一)基本原則

關稅減讓原則、一般禁止數量限制原則、管理措施透明原則、非歧視原則、公平貿易原則和貿易自由化原則。

(二)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世界貿易組織所有成員的貿易政策和做法都應當接受定期審議。審議的頻率,取決於成員對多邊貿易體制運行的影響程度。

(三)貨物貿易的多邊協定

世界貿易組織關於貨物貿易的多邊協議,目前有一個總協定和11個專項協議,都是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貨物貿易的總協定是指《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四)《服務貿易總協議》

1.適用範圍

第一,在主體上不僅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且還包括根據政府授權行使權力的非政府機構的措施。第二,在政府措施涉及的對象上,包括除了行使政府職權時提供的服務的所有服務。第三,在服務貿易提供方式上,限於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四種。

2.一般義務和紀律

一般義務和紀律的'絕大部分內容適用於所有的服務部門。

第一個基本原則是最惠國待遇原則。

第二個基本原則是透明度原則。

第三個基本原則是合理、客觀和公正原則。

3.具體承諾

具體承諾部分的主要條款有兩個: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市場準入的規則有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承諾表所列明的待遇,是給予來自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最低限度的約束待遇。第二,影響市場準人的六種政府措施,只限於承諾表明確規定才能使用。

(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該協議的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一般規定和基本原則、知識產權保護的種類和標準、提供保護的實施程序和辦法、爭端解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方政府之間在該協議下發生的爭端,通過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