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報考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除上述規定的條件外,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三)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四)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