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信豐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國家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 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員75名(碩士以上研究生單列)。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江西信豐縣事業單位考試報名通知

  一、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 、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信豐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 、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迴避關係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迴避。

(三)學歷、專業及年齡條件

詳見各招聘崗位具體學歷、專業及年齡要求。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崗位要求全日制學歷的,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各類人員全脫產參加高校、黨校學習所獲學歷,且高於最低學歷條件的學歷也應爲全日制(如,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專的,則本科、研究生學歷也應爲全日制學歷,另有說明的除外);考生所學專業以教育部門《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5)》和《綜合性專業分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四個專業目錄”)規定爲準。專業要求爲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未特別註明年齡要求的崗位爲18週歲以上(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週歲以下(1987年7 月 1 日以後出生)。

(四)工作經歷要求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爲2017年6 月30日(如“2年以上”指報名時仍在崗工作,至2017年6月30日時累計已滿2週年)。因部分院校畢業證所標註的畢業時間未精確到“日”,也有的考生畢業後在若干個單位工作過,故只要工作經歷包含12個月份的,可視爲滿1週年(例如:2015年7月畢業即開始工作,至2016年6月爲1週年,以此類推)。這裏的工作經歷指在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

  二、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的方法擇優聘用。

(一)本科及以下學歷人員,採取筆試和麪試方式,筆試考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個科目(合併爲一張試卷)不進行專業科目筆試,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公開招聘總成績爲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面試分數各爲100分。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爲: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佔總成績40%。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35週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報名者,免筆試,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體檢、政審考覈合格後,辦理聘用手續;面試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公告:

2017年7月20日   - 7月26日 在信豐縣政府網()、贛州市人事考試網()和信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衆號(微信:XFXRSJ)發佈本招聘公告。

(二)、現場報名:

報名方式爲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息和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7日 — 8月1日 。

2 、報名地點:信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縣政中心B棟111室)

3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1張;

(2)報名表1份;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在信豐縣政府網公佈。凡因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8月2日-8月3日上班期間重新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並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一次。未改報的、報名後棄考的不予退費。改報期間不再接受新人報名。

考生實行誠信報考,不符合招聘條件請勿報考,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繳納100元筆試費用。

4 、領取《筆試准考證》

2017年8月16日   — 8月17日 帶本人近期一寸彩照1張(與報名表同底)在信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縣政中心B棟111室)領取《筆試准考證》。

(三)筆試

1 、筆試時間: 2017年8月19日 (具體時間以筆試准考證爲準)。

2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3 、筆試內容:本科及以下學歷考生參加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爲綜合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基礎知識、科技知識、時事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論。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全爲客觀題;申論全爲主觀題,考生用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在考卷上作答。筆試結束後,在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集中封閉評卷(筆試分數視命題情況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評卷結束後,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凡考生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爲面試對象。根據報考人數最終確定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併入闈)。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在信豐縣政府網進行公示,未入闈面試考生成績可在信豐縣政府網查詢。

4 、其他事項。如某職位報考人數雖達到開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績、考生自動放棄致某職位招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使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1:3;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後仍達不到1:3的,則按遞補一次後(含無人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實有入闈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計劃不覈減。因上述情況入闈面試的考生(即面試達不到1:3的考生),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係的(即面試人數多於計劃招聘人數),則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考覈對象;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即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計劃招聘人數),該職位所有考生最終面試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試考場進行面試,需計算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覈(政審)環節。入闈面試人數已達到3:1的職位,如出現考生臨時缺考、違紀取消面試資格致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的,該職位視爲達到面試比例,該職位考生按筆試、面試總分高低確定體檢、考覈(政審)對象。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試考場面試,該職位考生最終面試成績爲按修正係數計算後的成績。計算公式爲:考生最終面試成績=本面試考場得分×同一職位各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職位本面試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僅參加了筆試或一門考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覈環節。

(四)資格審查。

1 、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8月29日 - 8月30日

2 、資格審查地點:縣政中心B棟111室。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爲自動放棄。

3 、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張;(2)、報名表1份;(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4)、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複印件1份;(5)、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報到證複印件1份或檔案存放部門的證明原件;(6)、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8)、原單位所在地黨委、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對在編在崗人員調動有相應規定的以及副科級以上人員報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9)、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等有服務期要求的人員報考,需出具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 、遞補人員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9月1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後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覈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領取《面試准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照贛發改收費[2017]340號文件規定,由縣人社局收取面試費每人50元,考生繳納面試費後領取《面試准考證》,逾期不繳納面試費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

1 、面試時間: 2017年9月9日

2 、面試地點: 詳見《面試准考證》。

3 、 面試內容: 採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崗位適應、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碩士及以上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上的碩士以上人員在招聘計劃外列入體檢和考覈對象。

(七)體檢和考覈

1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覈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2 、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體檢醫院等級收取。

3 、考覈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覈,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4 、對因體檢、考覈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覈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 、對考覈、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信豐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政府下發聘用批准文件,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

2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崗位一經聘用最低服務5年。

3 、捆綁招聘的崗位按擬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選崗,總成績相同的,由筆試高分者先選。

(九)待遇政策

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及副高級以上專業職稱人員經縣政府認定後與單位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其標準爲: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3600元。同時具備學歷及專業技術職稱要求的,工作補貼疊加發放。工作補貼由用人單位和縣財政各負擔50%。

在我縣工作不滿5年提出辭職的,須全額歸還已享受的工作補貼。

  四、 諮詢與監督

縣人社局:0797-3339201

縣紀檢委:0797-3331245

  附件:點擊查看

1. 信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緊缺事業人員 報名表

2.信豐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