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香港主板、創業板上市的基本條件

香港創業板成立於1999年11月25日,香港創業板市場是主板市場以外的一個完全獨立的新的股票市場,那麼香港主板、創業板上市的基本條件什麼呢 ,一起和小編來看看吧!

2017香港主板、創業板上市的基本條件

  香港主板基本上市條件:

盈利要求:3年盈利爲5000萬,最近1年不少於2000萬;

營業歷史:不少於三年的營業紀錄;

最低市值:不低於1億港元;

公衆持股比例:不低於25%、且達5000萬港幣;

持股人數:須有100名股東;

財務會計標準:香港或國際會計準則

業務目標聲明:說明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

關於保薦期:上市後保薦人任期結束,H股發行人的`保薦人任期還需延長1年;

管理持續性:前3年由基本相同的管理層管理

同業競爭:不允許控股股東從事相競爭業務

  香港創業板基本上市條件:

市場目的:爲增長性的公司而設;

接受地域:依據香港、百慕大、開曼羣島、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

盈利要求: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營業歷史:不少於24個月的經營活躍紀錄;

管理持續性:於活躍紀錄期間,其管理層及擁有權大致相同;

主營業務:主營業務要突出

最低市值:不低於4600萬港元;

公衆持股比例:不低於25%、且達3000萬港幣;

持股人數:公衆股東須有100名以上;

管理層持股量:須持有不少於35%

財務會計標準:香港或國際會計準則

保薦期間:上市當年餘下時間和上市後2年;

委任至少2名獨立董事;聘任1名全職會計師;

同業競爭:允許,但需全面披露;

業務目標聲明:須列明其業務目標,並闡釋於指定期間內擬如何達致該目標;

公司章程:須符合香港《上市規則》和國內《關於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的規定;

人員要求:公司的董事、公司祕書、會計師、監察主任、授權代表、審覈委員成員等人員需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

公司須聘有經覈准的股票過戶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