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廣告設計與歐美廣告設計的對比

有一種誇張的說法:“在歐美你隨便扔出一件物品都會砸到一個與廣告有關的東西。”這一說法充分表現了歐美國家廣告之多,有差距纔有對比,讓我們來看看我國廣告設計與歐美廣告設計的對比吧。

我國廣告設計與歐美廣告設計的對比

  一、我國設計師的純藝術設計水準不低於歐美,然而實用型商業廣告設計水平不高。

說起純藝術設計,我國一些優秀中青年設計師的設計水平應該說不比歐美設計師差,他們從未放鬆過對國內外設計時尚的追求和研究,我國南方一些設計界名家、新人的作品也曾有在國際上參展和獲獎的記錄。第十八屆布魯諾國際平面設計雙年展和第十六屆華沙國際海報雙年展上我國設計師畢學鋒、陳放、陳少華、韓家英、王粵飛等均有作品入選; 哈爾濱的設計師瀋海河和大連的韓玉春也曾幾次獲得世界包裝設計大會 “世界之星”大獎。這些獲獎作品,我覺得與國外設計新潮,特別是一些自選主題(展覽型)的作品相比沒有什麼差距。

但是,我們回過頭來再看看商業(實用)廣告,去過歐美的我國廣告人都有這樣的深刻的印象:那裏的廣告主題創意鮮明,設計表現新穎,形象貼近生活,物美價廉實用。

比較之下我們要比歐美的商業廣告差得很多,大多表現在:主題模糊難解難識,創意低俗;歧意不斷,形式單調千篇一律,製作粗糙雜亂無章。在我國的一些大城市,廣告非但沒有爲美化城市添色,反而漸漸形成新的城市中的視覺污染。如果在百姓中搞一次民意測驗,恐怕是真正喜歡廣告的人不多。

在這種廣告大躍進的特殊階段裏,作爲當代廣告設計師,是不是應該多思考自我表現與服務受衆、主觀設計與市場需求、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係,對實用性商業廣告的設計多投入精力,多關注質量,最好不要把設計費的高低與設計質量好壞等同起來,我們不能只抱怨目前百姓的接受現狀,還要注意面對現實的清高和沉溺、做到超凡而不脫俗。

設計師理應主動去適應市場,而不大可能市場來適應設計師,如果我們的設計師都能十分敬業地對待每一件“ 大作品和小設計”,再加上政府有關部門的正確引導和管理有序,人們對廣告的逆反心理纔有望慢慢轉變,我們的大衆廣告文化才能健康發展起來。說得高一點,當代廣告設計師應該是有社會責任感和實際工作能力,能適應社會各層面動態需求及發展我國設計文化的排頭兵。

可喜的是,一些城市已注意到劣質廣告對城市環境的破壞,紛紛出臺了一些管理法規加以限制,北京的長安街兩側就已開始禁止設置大型商業性路牌廣告了。

  二、我國設計師的創造性思維能力不低於歐美,然而有些廣告卻是創意多多、歧意多多。

我國設計師的創造性思維能力不低於歐美設計師,他們思維活躍、創意超前,緊跟設計時尚,然而有些設計師的作品卻是創意多多、歧意多多,特別是在商業性廣告中經常出現,消費者的與客戶的不解常見報端。

這類廣告大多表現爲:標題怪異、文不對題;形象荒誕、莫名其妙;多層重疊、眼花繚亂。人們總是要費些腦筋去分析研究,可還是常常不得其解,或者表面看懂了,實際卻產生歧意和誤導。去年6月筆者應邀參加了某市的廣告設計評比,在對一件參賽作品進行評審時,7人評委對該作品竟分兩種理解,最後不得不找到作者並與其溝通後才弄明白。 說實話,該作品的視覺效果不錯,但對內容的理解卻着實給了評委們一次“考試”。

相比之下,歐美的商業廣告在創意方面要比我們解決得好得多。所到之處,無論是路牌、車體、報刊等各類商業廣告,儘管你外文不通,儘管國情、商情與我們不同,通過形象,你仍可以看懂所要傳播的廣告信息。廣告的第一大功能就是傳播信息,玩純藝術、玩高品位的創意不適合廣告傳播,除此之外,還要注意廣告用語。廣告上不是什麼話都可以說的,廣告話斟酌不當是要傷害消費者的。

我們應儘量防止對作品創意表現時採取的“一語多義”與“一型多義”之間的多元素簡單羅列和牽強組合,因爲這種缺乏情理的依附關係必然產生歧意。不顧客觀條件的隨意組合,必然是牽強附會、弄巧成拙,當然在廣告中也就無傳播、無美感而言。

  三、我國設計師的綜合水準不低於歐美,然而一些客戶的鑑賞能力有差距。

從近兩年對歐美商業廣告的全面考察研究和與我國廣告設計作品的綜合比較看,我覺得我國優秀設計師的綜合設計水準並不低於歐美,至少沒有大的差距,儘管我國的優秀作品在國際上獲獎不多,但並不說明我國設計師的水平低,因爲國際性評獎中有好多相關因素無法與我們完全匹配,比如國情民俗、題材導向、風格流派、評委因素等等。因此,單純以國際上是否拿獎來論高低是不合適的。

把我國和歐美的廣告設計案例拿來比較,如果說有差距,我覺得我們的差距倒是我國的一些廣告客戶審美鑑賞水準較低,藝術素養與廣告設計意識不強。他們往往只是形式上委託廣告公司代理,實際上每一步怎麼走都要加以嚴格具體的“審查”,廣告公司不得不從,我接觸過不少設計師(有些是很不錯的設計師),他們都無一例外地遇到過客戶的 “ 指教”,不得不以客戶的意志爲轉移,創造性思維受到極大限制,常搞得設計師哭笑不得,很難正常發揮設計師的創作水平,甚至自暴自棄只是做點美工活而已。致使具有一定水準的好創意很難面市,成功率很低,參與國內外大賽的競爭實力自然受到影響,真心希望我們的上帝( 客戶)能夠多理解和尊重設計師的創作勞動,在不斷增強廣告營銷意識的前提下,多與設計師在創作思維上進行溝通與交流,愛護設計師的創作熱情,儘量減少非原則性的“指導”。是否能經常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設計師,你需要的是什麼?創意設計是設計師的專長,他們是專家,不能等同於一般的美工,應儘可能爲他們營造一些相對自由的創意空間,多引導、鼓勵他們的創作熱情。真正的好作品的產生與客戶的理解和支持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