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書、祕書類職位與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分析2017

從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我國現代祕書學的教學與研究已有30餘年歷史。30年來,祕書學的學科發展與專業建設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也存在着諸多問題,譬如學科體系不完善、教學研究團隊不穩定等。

祕書、祕書類職位與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分析2017

隨着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祕書人員的就業渠道已由原來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爲主轉向以企業爲主,整個社會對祕書人才的需求量增加,祕書類崗位也逐漸成爲人力資源市場上的熱門崗位。但令人詫異的是,這樣的形勢並沒有帶動高校祕書專業規模的擴大。從某種意義上說,這與祕書崗位的社會認可度與美譽度不高頗有關係。

那麼,祕書是什麼?祕書類職位有哪些?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如何?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雜糅在一起,不易釐清。作爲祕書學的邏輯起點[1],“祕書”的概念關係着祕書學的學科發展與專業建設。因此,很有必要澄清祕書概念,明確祕書的內涵與外延,以便更好地促進祕書職業發展、祕書學科發展與祕書專業建設。

  一、祕書概念的研究現狀

祕書是祕書學研究的基本概念,是祕書學基礎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關於祕書,研究者大多是通過對古今中外各種具有代表性的概念進行評述,來釐清其內涵與外延,運用邏輯分析的方法來下定義並形成結論的。隨着社會的發展變遷,祕書概念也在發生着變化[2],不過學界基本都是用“屬+種差”的方式來下定義的。

(一)祕書概念中的“屬”

1.職務說。此說認爲祕書是一種職務。現代祕書學產生時,祕書一般是作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等社會組織中的一種職務而存在,並沒有作爲一種職業在社會上出現。今天看來,職務說不可避免地具有狹隘性。

2.職業說。此說認爲祕書是一種社會職業。隨着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祕書逐漸進入多種社會組織之中,祕書工作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雖然職業說更符合國內外祕書的實際情況,但以職業來指稱祕書也未必準確,比如教學祕書多以教師作爲職業,軍事祕書多以軍人作爲職業,黨政機關祕書多以公務員作爲職業。

3.工作人員說。此說認爲祕書是擁有祕書職位或從事祕書工作的一種人。從某種程度上說,工作人員說能比較全面地指稱擁有祕書職位或者從事祕書工作的人員。不過,從語言的“所指”上看,“祕書”不單指向人員,它還可以指向職務和職業。

“職務”“職業”“工作人員”等,多是一種“屬”的設定。但是,綜合國內外祕書工作的歷史與現狀,祕書不僅作爲一種職務出現在國家黨政機關的職務序列中,也以社會職業的面貌存在於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的多種層面,還被作爲某一類人來說明。因此,認定祕書是一種什麼“屬”,並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二)祕書概念中的“種差”

“種差”就是某事物能夠區別於其他事物的本質屬性。不同的祕書定義都會有“種差”方面的設定,比如,參謀說認爲祕書是領導的參謀,要爲領導出謀獻策;助手說認爲祕書是領導的助手。還有學者認爲,祕書就是“輔助管理、綜合服務”,或者強調祕書之於領導的“近身性”,或者將祕書工作的具體內容羅列出來作爲祕書與其他事物的區別。但無論如何表述,都應該釐清祕書的本質,爲祕書學的教學與研究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

雖然不同的定義各有差異,但共識基本形成,那就是:“明確了祕書在我國目前既是行政職位,同時也是一門社會職業;明確了祕書的職業崗位歸屬:處於一個單位的中樞機構,直接爲領導工作提供各類服務;對祕書工作的內容和職責的認識趨於共同:祕書服務的根本對象是領導,祕書活動的'基本方式是處理信息和各類具體事務,祕書活動的根本性質是輔助。”[3]這些共識的提煉,是對多年來有關祕書工作、教學與研究的比較準確的概括,比單純地去下一個定義更有意義。

  二、祕書類職位與祕書的關係

祕書類職位是個統稱,也可以認爲是廣義的祕書。從當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對“祕書”崗位的設定來看,有一種很有意思的現象:並非所有以“祕書”命名的崗位或工作都可以認定爲祕書;也並非只有以“祕書”命名的崗位纔可以被認定爲祕書。尤其在企業中,對祕書的命名及崗位職責的設定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對智聯招聘、中華英才網、58同城、新世紀人才網等招聘網站的職位類別進行統計分析,我們發現,在“管理類”職位中通常有行政事務類、行政/後勤類、人事/行政/文祕類、人事/行政/後勤類、行政/後勤/文祕類等幾種類似的職位類型;其下又有更加細分的工作崗位,比如行政總監、行政經理/主管/辦公室主任、行政專員/助理、經理助理/祕書、前臺接待/總機/接待生、後勤、圖書管理員/資料管理員、電腦操作員/打字員、其他。可以看出,祕書職位通常與行政、後勤、人事、檔案等職位關係比較緊密。分析招聘單位關於此類崗位的要求可以看出,企業一般對這些職位並沒有嚴格的區分,因此常常出現工作職責上的重複與交叉。

只有明確了祕書與祕書類職位的關係,纔可以更準確地歸納、提煉祕書的核心能力,爲祕書職業發展、祕書學科發展與祕書專業建設提供更具效力的依據。

  三、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

對於從事祕書職業、祕書教學與祕書科研的人員來講,有一個重要的不可迴避的問題,那就是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祕書的“輔助性”(或曰“補償性”“綜合性”)這一本質屬性,直接造成多數祕書從業人員難以把祕書作爲一生從事的職業。爲了更好地促進祕書職業的發展以及祕書專業的建設,很有必要明確祕書的職業發展方向。

以祕書的業務水平爲標準,可以將祕書進行縱向分類。2003年,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啓用新的國家職業標準,在進行祕書職業資格鑑定時,將祕書分爲二級至五級共四個等級,並把業績考覈引入二級祕書的考覈範疇。不過,由於祕書職業資格鑑定側重於等級的考量,與“執業資格”的“門檻性”特徵不同,因而難以成爲從事祕書職業的基本要求,用人單位一般不會以是否持有祕書職業資格證書來考量個體能否從事祕書職業。

爲了更好地推進祕書職業的發展,建立穩定的並具備上升空間的祕書職業隊伍,很有必要對祕書職業資格鑑定制度進行改革。若是能以“執業資格”的形式出現,則會增加祕書職業資格的含金量,受到祕書從業人員及用人單位的重視;或者將祕書職業資格與“職稱”相掛鉤,爲祕書從業人員提供更多的職業期待。

從祕書類職位與祕書的關係來看,祕書從業人員還有更爲廣闊的職業發展方向。行政、助理類的祕書,可以向辦公室主任、行政部部長等高級職位發展,也可以向總經理祕書等職位發展;公關類祕書可以從接待、協調崗位過渡到公關經理、客戶經理等;業務類祕書可以向業務員、業務經理等職位發展;以辦文爲主要工作內容的祕書可以向其他類的文案工作方面發展;以辦會爲主要工作內容的祕書可以向會展服務方面發展。

從祕書工作的“近身性”“綜合輔助”[4]特徵來看,祕書從業人員還具有某種得天獨厚的優勢。從事司法祕書、軍事祕書、教學祕書、業務助理等工作的祕書人員,由於其工作更多地與司法、軍事、教學、業務等發生關係,可以更好地開拓自己的知識領域與技能水平。加上祕書一般處於組織的中樞部門,與領導有更多的聯繫,能接觸並學習到更多的領導學及管理學知識,瞭解更多的政策信息,所以,他們可能擁有更多的謀取管理工作崗位或者轉行的機遇,其職業發展方向也可能更加多元化。

註釋:

[1]祕書學的邏輯起點,是建構祕書學體系的理論基石。祕書學界主要有祕書說、祕書實踐說、輔助決策說三種,筆者認同祕書說。

[2]有學者認爲祕書概念有“從意識形態性到學術性、從感性到理性”的變化。見滕志朋《二十多年來“祕書”定義變遷的態勢及其意義》,《成都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

[3]趙蓮娜、盧海燕《祕書學概論》,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4]張清明《關於祕書工作本質屬性的再議論》,《武漢交通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