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語言規範十戒

公文作爲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規範體式制定的文書,具有法規、憑證和記載作用,語言呈現準確、簡潔、莊重、得體等特點,用詞遣句有很強的規範性。公文語言規範應嚴格以下十戒。下面就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公文寫作語言規範十戒

戒不準。

準確是公文語言的第一要義,公文失去了準確,便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公文語言戒不準,至少須注意避免四種現象:一是避免以偏概全、把個別當普遍。行文時注意少用或不用絕對性、誇張性的詞語,個別現象、部分現象不要說成大部分或全部,不是規律性的東西不要說成規律性的東西。二是避免過於籠統或模棱兩可。要禁用大概、可能、差不多、也許之類的詞語,能用數字說明的要用數字說明,需要形象說明的要形象說明。三是要避免文中涉及情況與事實不符。不能因想引起重視或解決問題就誇大事實,把問題說得嚴重些,也不能因想避免引起注意就輕描淡寫,更不得歪曲甚至編造事實。四是避免用詞不貼切。要把握詞語的內涵與外延,準確使用。

戒歧義。

就是要戒指代不明,避免讓人有多種理解。具體要做到:一是在非特定語境下詞語本身不能有多種釋義。如,加強領導幹部“四化”建設,是哪“四化”。二是語言表述上要嚴謹,不能產生歧義。如,會場一邊站着一名服務人員,是指會場的某一邊站着一名服務人員呢還是會場每一邊都站着一名服務人員呢?三是語法要正確,不能因語病造成誤解。如,關於在會議室吸菸的通知,從通知的意思看是要求不能在會議室吸菸,標題顯然應該改成關於嚴禁在會議室吸菸的通知。四是縮略詞語要得當。如,不應把“宣傳貫徹”縮略爲“宣貫”,不能把“公共福利”縮略成“公福”等。五是標點要正確,不能出現因標點失當導致不當理解。特別是分號、句號錯用,很容易讓人產生不同理解。六是斷句斷行要合理。不能因不合理斷句讓人產生誤解、歧義,尤其是標題要注意這方面問題。

戒不莊。

不莊就是指不莊重,語言要莊重、持重,格調鄭重嚴肅,以體現公文在公務活動中的法定效力和權威性。一是語言表述嚴肅。二是使用專業術語要適度。公文畢竟不是科技文獻,能少用專業術語就少用,能不用最好不用。三是語言要簡潔,不拖泥帶水。如,“經研究決定,該方案暫時不予執行”,句中的“暫時不予執行”不如改成“暫不執行”。四是去除不必要的感情色彩。如,“要大力弘揚艱苦樸素的作風,每一分錢都要掰成兩半用”,句中“每一分錢都要掰成兩半用”若作爲講話稿尚可使用,若用於公文則不妥。

戒浮華。

選用樸素、平實的詞語,要實在而通俗易懂,語氣不浮誇。一是語句結構儘可能簡單。少用過多的限制詞、修飾語或句子套句子。二是避免堆砌詞語。如,“要堅定信心、勇於進取、不懈奮鬥、持之以恆地去開展工作······”詞語堆砌明顯,沒有必要。三是儘可能少用排比、誇張、比喻、借代等修辭。公文不是文學作品,用了排比句不但起不到強調的效果,反而顯得不樸實。特別是請示、報告、批覆等文件中,最好不用排比句。四是儘可能不用倒裝句、插入語等。五是注意不同文種的語句使用習慣和要求。通常而言,請示、報告等多用陳述句式,旨在陳述清楚請示、報告的問題;而通知、批覆等多用祈使句式,主要講清楚有何要求、如何做。

戒繁瑣。

就是要簡要、精煉、不羅嗦。一是要有惜墨如金的.意識。能用一個字表述的不用兩個字,能用一句話表述清楚的不用兩句話。二是開門見山、直奔主題。特別是批覆類文件中,不要過多強調原因、意義、目的等,直接把批覆內容及要求說出即可。三是多概括、抓核心、談要點。要抓住主要事實、主要矛盾、主要特點、主要意義來寫,不能事無鉅細都說,反而把主要問題掩蓋住了。四是合理使用文言詞語。文言詞語由於其自身容量大,內涵豐富,在公文中適當運用,能使公文語言更加簡潔有力。

戒跟風。

要保持公文語言嚴謹細緻、穩重大方、準確權威等風格。一是不要隨便使用網絡語言、小品風格的語言。防止自認爲使用網絡語言是與時俱進、有新意的錯誤認識,也不要模仿網絡語言體。如,公文中刻意使用“相當”“給力”等現象都應避免。二是不要對政策“聽風是雨”,防止把單位主要領導講話中的意見作爲組織意見。對一些方針政策、意見措施在組織上沒有正式確定之前,公文中不應出現,如確需體現,應注意措詞,以免誤導或給組織造成被動。三是對一些事情的用詞要推敲覈實。不能人云亦云,犯想當然或經驗主義錯誤。

戒俗語。

要用規範的現代書面語言,不用口語詞、方言詞、土俗俚語及生造詞語等。一是不應口語化。如,“本項任務在合乎預定的日期內完成”中“合乎預定的日期內”可改爲“如期”。二是不要用方言土語。儘管方言土語有時候會比書面語更形象生動,但要保持公文的嚴肅性,非要出現方言土語意思的詞時,務必想辦法用書面語“對譯”出來。

戒客套。

就是避免在上行文中過分謙恭、濫用敬語。一是認清公文是代單位立言,使用敬語要把握分寸。適當地使用敬語是必要的,也是對對方的尊重,如“貴單位”“貴公司”等,但不能把公文視同私人信函,過於謙恭和使用過多的敬語。二是避免客套。公文要簡潔明快,把事情說清楚,尊重對方可以適度委婉,但不能過分客套。

戒修飾。

要慎用程度副詞,不能動輒使用“高、大、全、滿”的詞語。特別是對於表示程度的詞語,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準確地加以運用。如,在說某人工作刻苦時,不能動不動就說他廢寢忘食,幾十年工作如一日;在說某項工作重要時,不能動不動就說事關全局。

戒典故。

要用羣衆一讀就懂的書面語,不能過度引經據典。公文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羣衆性,語言是約定俗成的,過度引經據典,不但有賣弄學問、故弄玄虛的嫌疑,文風上也華而不實,更主要的是無助於工作部署和事情的解決。在公文中最好不要使用典故,特別是請示、命令、通告、批覆中,絕對不能引經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