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業務》第三部分重點知識梳理

 一、播音員主持人形象概述(★★★)

《播音主持業務》第三部分重點知識梳理

  1、形象的定義

  定義:播音員主持人是節目的代表,也是電臺、電視臺的“門面”,代表着媒體的形象,在本質上傳達的是黨和政府的聲音。

  2、職業形象

(1)聲音形象

(2) 屏幕形象

(3)社會公衆形象

  3、個人形象

 個人形象:是播音員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的本色屬性。要有社會公衆人物的自覺意識,接受社會、公衆和媒體較常人更爲嚴格的監督。

 二、塑造播音員主持人形象的意義和作用(★★)

(1)有助於塑造媒體形象

(2)有助於先進文化的傳播

  三、如何處理好播音員主持人形象的多重關係(★★★)

職業形象和個人形象的關係:職業形象是播音主持工作所必需的,既不能把它與個人形象混爲一談,也不能以它來代替個人形象。

內在素質和外在形象的關係:內在素質是外在形象的主導和關鍵,內在素質轉化成傳播主體的傳播思路、傳播願望、傳播能力,作用於傳播主體的外在表現,流貫於傳播主體在聲音、容貌、服飾、化妝、髮型、體態的.取捨、安排和展現上。

個人和集體的關係:播音員主持人要擺正個人和集體的關係,一方面要加強同集體的合作;另一方面要通過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能力,更出色地做好這個集體對外的代表,不辜負集體對個人的期望。那種將個人凌駕於集體之上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極其錯誤的。

  四、塑造播音員主持人形象的具體要求(★★★★)

  具體要求塑造職業形象的基本要求:

(1)職業着裝的基本概念和搭配技巧

(2)髮型造型的基本常識和要求

(3)化妝造型的基本原則和技法

(4)飾物佩戴的基本常識

(5)佩戴飾物要注意掌握佩戴禮儀常識

  表現職業形象的基本要求:

(1)體現媒體的責任和個人的品德

(2)形象與節目相協調

(3)語言與體態相和諧

  注重生活中的形象:

(1)培養良好的語言習慣

(2)使用規範的體態語言

(3)注意言談舉止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