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女子的服飾有哪些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爲主的政權機構,滿族八旗服飾隨朝代的變更衝進關內。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着廣大的中原地區。從公服開始逐漸推向常服。那麼清朝女子服飾有哪些呢?

清朝女子的服飾有哪些


清朝女子服飾,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着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着“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

旗人衣裝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爲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鬚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着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清朝女子服飾常服

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皁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製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製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級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

明代較多使用的鈕釦,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纔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鈕釦,成爲製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鈕釦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鈕釦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爲“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

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

  清朝女子服飾禮服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薰貂並阿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爲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薰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爲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鸂鶒[3] ;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品繡彪;七同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爲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爲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清朝女子服飾喪服

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爲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爲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着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

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着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清朝女子服飾公服

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 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爲薰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爲青絨。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爲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扎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爲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爲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爲飾。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着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爲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爲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

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彩帨,絛用明黃色,繡文爲五穀豐登。

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