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在職會計碩士考試財會知識點彙總

設置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是爲了培養面向會計職業的應用型高層次會計人才,健全和完善我國高層次會計人才培養體系,建設高素質的會計人才隊伍,以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爲幫助同學們備考會計碩士財會科目,yjbys小編爲大家提供財會知識點如下:

2017在職會計碩士考試財會知識點彙總

1.什麼是銀行結算起點?

所謂銀行結算起點是指辦理每一筆銀行轉賬結算業務的最低金額。凡是不足結算起點金額的款項收付,通常需用現金進行結算,銀行不予辦理轉賬結算。國家規定銀行轉賬結算起點,既要有利於控制現金結算,同時也不能影響各單位之間資金收付和經濟往來的正常進行。結算起點過低,則銀行轉賬結算的業務量將大爲增加,既會給銀行增加壓力,同時也會妨礙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業務的開展;而結算起點過高,則會擴大現金結算範圍,不利於國家對現金流通量的控制,因此銀行結算起點必須適度。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現行銀行結算起點爲1000元。當然各種具體的銀行結算方式的結算起點是不同的,比如銀行匯票匯款金額起點爲500元;銀行本票不定額的金額起點爲100元,等等。有關這方面具體內容將在後面的有關項目中詳細介紹。

2.銀行結算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銀行轉賬結算是一個複雜的收付程序。每一筆款項的結算都涉及到付款單位、收款單位、付款銀行、收款銀行等幾個單位的多個環節的業務活動和資金增減變動。如果其中的任何單位和任何一個環節不按統一的規定辦理,都會給結算業務的進行帶來困難。因此爲保證銀行結算的順利進行,付款單位、收款單位、付款銀行和收款銀行,應當嚴格遵循銀行結算的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包括: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存在着多種交易形式,相應地存在着各種形式的商業信用。收付雙方在經濟往來過程中,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根據雙方的資信情況自行協商約期付款。一旦交易雙方達成了協議,那麼交易的一方就應當根據事先的約定行事,及時提供貨物或勞務,而另一方則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款項。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銀行作爲結算的中介機構,在辦理結算過程中,必須保護客戶資金的所有權和自主支配權不受侵犯。各單位在銀行的存款,受法律保護;客戶委託銀行把錢轉給誰,銀行就把錢進誰的賬。銀行維護開戶單位存款的`自主支配權,誰的錢就由誰來自主支配使用。除國家法律規定以外,銀行不代任何單位查詢、扣款,不得停止各單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3)銀行不墊款。

銀行在辦理結算過程中,只提供結算服務,起中介作用,負責將款項從付款單位賬戶轉到收款單位賬戶,不給任何單位墊支款項。因爲銀行給其他單位墊支款項,事實上已不屬於結算範圍,面屬於信貸範疇,會擴大信貸規模和貨幣投放。因此《支付結算辦法》規定銀行不墊款。付款單位在辦理結算過程中只能用自己的存款餘額支付其他單位款項,收款單位也只能在款項已經銀行辦妥收款手續,進入本單位賬戶後才能支配使用。

3.辦理銀行結算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各單位辦理銀行結算,必須瞭解並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第一,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去的各項規定。

第二,各項經濟往來,除了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可以使用現金以外,都必須辦理轉賬結算。

第三,在銀行開立賬戶的單位辦理轉賬結算,賬戶內須有足夠內資金保證支付。

第四,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使用銀行統一規定的票據和結算憑證,並按照規定正確填寫。

第五,銀行、單位辦理結算應遵守“恪守信用,履約付款,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銀行不墊款”的結算原則。

第六,銀行按照結算辦法的規定審查票據和結算憑證。收付雙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應由其自行處理,或向仲裁機關、人民法院申請司解或裁決。

第七,銀行依法爲單位、個人的存款保密,維護其資金的自主支配權。除了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監督項目以外,其他部門和地方委託監督的事項,各銀行均不受理,不代任何單位查詢、扣款,不得停止單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第八,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第九,各單位辦理結算,由於填寫結算憑證有誤而影響資金使用,票據和印章丟失而造成資金損失的,由其自行負責。

4.企業辦理銀行結算需要向銀行交納哪些費用?怎樣覈算?

企業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按規定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的費用,這些費用包括憑證工本費、手續費、郵電費。此外,如果單位違反銀行結算紀律和規定的行爲,銀行還要按規定收取一定的罰款。

(1)憑證工本費的核算。

銀行收取憑證工本費分爲當時計收和定期彙總計收兩種方式。

各單位向銀行領購各種結算憑證時,按規定應填制一式三聯的結算憑證領用單,並加蓋其預留銀行印鑑,送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審查無誤後,實行當時計收的,向領用人收取結算憑證工本費,並在第一聯結算憑證領用單中加蓋“轉訖”章或“現金收訖”章後退回給領用人。各單位財務部門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結算憑證領用單第一聯和銀行收費憑證編制現金或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如果採用定期彙總收費的,則領購時不直接支付,其彙總收費時一次性轉賬結算。銀行彙總收費時向各單位發出特種轉賬借方憑證作爲支款通知。各單位財務部門根據銀行特種轉賬借方憑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會計分錄爲:借記“財務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2)銀行手續費和郵電費。

銀行辦理結算業務,按規定的範圍和規定的標準向客戶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另外,銀行辦理結算業務還需向客戶收取郵電費。郵電費和手續費合在一起交納。

銀行收取手續費和郵電費也採取當時計收和定期彙總計收兩種方法。當時計件的,各單位在辦理結算時直接用現金交納或者直接辦理轉賬,財務部門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有關憑證(如匯票委託書第一聯等)和銀行收費憑證編制現金或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覈算方法和工本費相同。採用彙總計收的,應根據銀行特種借方憑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覈算方法和工本費相同。

(3)結算罰款。

各單位在辦理結算過程中,由於違反結算紀律和銀行結算的有關規定如簽發空頭支票等而被銀行處以罰款時,各單位應根據銀行的罰款憑證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爲:借記“營業外支出”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5.什麼是銀行結算憑證?銀行結算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銀行結算憑證,是收付款雙方及銀行辦理銀行轉賬結算的書面憑證。它是銀行結算的重要組成內容,也是銀行辦理款項劃撥、收付款單位和銀行進行會計覈算的依據。不同的結算方式,由於其適用範圍、結算內容和結算程序不同,因而其結算憑證的格式、內容和聯次等也各不相同。比如銀行匯票結算方式的結算憑證包括銀行匯票委託書、銀行匯票、銀行匯票掛失電報等,商業匯票結算方式的結算憑證包括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協議、貼現憑證等等。儘管各種結算憑證的格式、聯次和辦理程序不同,其具體內容也有較太差別,但各種結算憑證的基本內容大致相同。這些基本內容概括起來主要有:

(1)憑證名稱;

(2)憑證簽發日期;

(3)收、付款單位的名稱和賬號;

(4)收、付款單位的開戶銀行的名稱;

(5)結算金額;

(6)結算內容;

(7)憑證聯次及其用途;

(8)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