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南大學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

導讀:2017年濟南大學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已經公佈,接收推免生截止時間爲2016年10月25日,接收推免生截止時間爲2016年10月2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年濟南大學推免生考研招生簡章

濟南大學關於做好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接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切實做好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精神以及山東省文件精神,結合《濟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修訂)》(濟大校字〔2015〕87號),現將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名額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總數不超過2016年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的名額根據往年的招生計劃和考試情況統籌安排,具體請參考《濟南大學接收2017年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品學兼優,遵紀守法。

2、獲得本科學習所在學校(以下簡稱“推薦學校”)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教育部頒佈推免生基本條件及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三、複試工作

1、各學院要充分重視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出接收辦法(《2017年××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堅持質量第一,一定要公開、公正、公平,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考覈,擇優接收;凡屬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取消推免生的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各學院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按照《濟南大學接收2017年推免生複試工作暫行辦法》執行。

3、學院組織複試合格並確認待錄取的推免生進行師生雙向選擇。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錄取推免生名單進行審覈併網上公示。

5、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魯價費發〔2016〕2號)文件規定,推免生每人需交納180元複試費,用於組織接收推免生的聽力測試、綜合面試及筆試。

6、參加複試的推免生須進行體檢,可到我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60元),也可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體檢。

  四、時間安排

教育部接收推免生工作於2016年10月25日截止,各學院根據情況自行制定接收復試時間。

  五、接收程序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支付報名費。

2、學校在網上對報名考生髮送複試通知,考生同意參加複試後,須按照複試通知中的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來參加複試;複試內容及安排參見《濟南大學2017年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和相關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實施辦法。

3、學校將在網上對複試合格的考生髮送待錄取通知,考生登陸網站點擊同意待錄取。

  六、其他

1、獎助學金

擬錄取推免生的獎助學金,按照《濟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濟大校字〔2014〕78號)執行。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新生學業獎學金按一等學業獎學金資助(10000元/年)。

2、凡參加複試並接受待錄取的學生每人給予誤餐費500元,另外對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學校駐地不在濟南市)報銷往返的火(汽)車票。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濟南大學接收2017年推免生複試工作暫行辦法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的接收復試工作是保證推免生質量的重要環節。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爲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複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複試工作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堅持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覈;堅持在複試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爲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複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長擔任組長的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複試的各項工作。

2、學院成立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複試工作具體方案(包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覈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並組織實施。

3、學院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小組負責選聘複試科目的命題教師,並負責審覈試卷的準確性及合理性。

4、學院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小組根據需要按學科(專業)成立複試小組,並指導複試小組進行相應複試工作。複試小組設組長、祕書各1名。其中專業(學科)複試小組應由不少於5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

5、學院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小組應對參加本次複試工作的全體教師及工作人員進行有關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宣傳和培訓,組織他們學習複試工作辦法及本單位的複試方案等。各學院複試工作小組應加強對本單位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領導與監督,對複試工作負總責。

  三、複試內容及要求

各學院複試工作方案可結合學科情況制定,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外語聽力:20分,考試時間30分鐘。

(二)專業課筆試(或實踐能力測試):150分,考試時間爲3小時,學術型研究生進行專業課筆試,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實踐能力測試。

(三)面試(含外語口語):130分,每生面試時間應不少於15分鐘,回答問題情況應有現場記錄,並妥善保管備查。

面試要求: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決定考覈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覈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口語);

(4)創新和實踐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此項考覈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四、複試成績的計算

1、複試總成績 = 外語聽力成績+專業課筆試(或實踐能力)成績+面試成績。

2、各學院要將複試成績如實填寫,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依據考生複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由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公示7天。

  五、體檢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

  六、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等部門將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同時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及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佈制度。複試辦法、複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佈。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接收推免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複試工作小組或複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補充說明

1、複試時間、地點由各學院按照當年的推免生工作安排進行確定。

2、複試結束後,複試的所有原始材料由各學院存檔備查。

3、本辦法適用於接收本校與外校推免生。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