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部分考點將會通報考生的具體成績分數,大部分考點及一般的查詢方法將會通報考生的等第,等第代號及含義如下:3.0——優秀,即不小於90分;2.0——良好,即不小於80分但小於90分;1.0——及格,即不小於60分但小於80分;0.0——不及格,即小於60分。總成績取筆試和上機成績中最低的一個。總成績在及格及其以上者爲通過考試。
3、部分省市一級成績查詢時會報告“筆試不及格”,這是由於一級沒有筆試,只要一級上機合格者即可獲得一級合格證書。
4、合格證書一般在考生當地公佈成績1個月後發放,具體時間視各地情況而略有不同。單科合格成績單的發放有地域性,具體發放單科證書問題請諮詢當地考點。
5、補考的考生如果補考仍然沒有通過,筆試、上機的成績將會都被清零,即補考仍未通過的考生查得的成績將是筆試上機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