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BEC商務英語考試大綱

爲建立與我國國際商務發展相適應的商務英語水平評價標準和認證體系,滿足相關企事業單位對員工和應聘人員英語能力測評的需要,爲相關院校和培訓機構提供教學參考,特制訂本大綱

2017年BEC商務英語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本考試是對國際商務英語交際能力的測試。考試結果可作爲相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的參考和國際商務從業人員英語能力的評價依據。本考試旨在統一測試標準和操作規範,促進相關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國際商務從業人員的職業英語水平。

  二、考試對象

國際商務從業人員以及有意從事國際商務工作的各類院校學生和其他社會人員。

  三、考試性質

本考試是職業英語水平考試,是一種尺度參照性標準化考試,評價被測試者在國際商務環境中的英語應用能力。

  四、考試範圍

本考試涵蓋語言和商務兩方面的內容。語言方面測試國際商務環境中英語聽、說、讀、寫、譯能力;商務方面涉及國際商務中的`常見業務,突出國際貿易實務。

  五、語言能力要求

本考試語言方面具體能力要求如下表:

編號

能力項目

能力要求

1

聽力

能夠聽懂語速爲130詞/分鐘左右的商務會話或陳述,能掌握其要點和相關細節,並領會說話人的態度、感情和真實意圖。內容涉及日常問候、接聽電話、約會安排、招聘面試、會議組織、產品描述、價格談判等商務活動。詞彙不超出本大綱詞彙表。

2

口語

能夠在日常接待、會議安排、產品描述、業務聯繫、價格磋商等商務活動中進行交流。表達清楚、流暢,能夠較好地運用會話策略,準確表達意見、觀點、情感等。

3

閱讀

能讀懂商務信函、廣告、備忘錄、便條、通知、通用商務單證等商務材料,能運用有效的閱讀技巧,掌握中心意思,理解主要事實和相關細節,並能夠進行歸納推理。閱讀速度不低於70詞/分鐘。

4

寫作

能夠在30分鐘內完成不少於100詞的商務寫作任務。涉及簡歷、備忘錄、商務信函、通知等應用文體。內容完整,格式正確,語言準確,語意連貫。能夠運用基本的寫作技巧。

5

翻譯

能夠翻譯簡單的商務信函、產品說明等材料,譯文正確。

  六、商務內容要求

本考試所要求的主要商務內容如下表:

編號

商務模塊

國際商務內容要點

1

商務辦公

1. 工廠/公司介紹
2. 電話接聽
3. 來訪者接待
4. 郵件/包裹收發
5. 約見登記
6. 工作日誌
7. 辦公設備操作

8. 事故報告
9. 時間分配和管理
10. 工作崗位描述
11. 求職面試
12. 工作流程組織和監督
13. 會議組織和記錄
14. 商務旅行和住宿安排

2

商務禮儀

1. 電話禮儀
2. 名片禮儀
3. 信函禮儀
4. 求職禮儀

5. 宴請禮儀
6. 談判禮儀
7. 文化差異與禁忌

3

國際市場營銷

1. 市場與需求
2. 消費者購買行爲
3. 產品

4. 定價
5. 分銷
6. 促銷

4

國際貿易

1. 國際貿易基本概念
2. 合同磋商的基本環節
3. 質量和數量的表示方法
4. 包裝與運輸標誌
5. 主要貿易術語的具體內容
6. 折扣與佣金

7. 運輸方式選擇和條款訂立
8. 運輸中的風險、損失、險別
9. 主要結算票據
10. 主要結算方式
11. 檢驗、索賠、不可抗力、仲裁
12. 服務貿易與知識產權

5

其它

1. 外匯匯率
2. 外匯風險
3. 合同的成立、履行、讓與、違約  救濟

4. 匯票、本票和支票
5. 網上批發、在線零售、在線拍賣

  七、詞彙要求

本考試要求詞彙量達到4,500詞,其中商務專業詞彙1,500詞左右。

  八、考試項目

本考試分爲聽力、閱讀、翻譯與寫作、口語四大模塊。各個項目、題數、記分和考試時間等如下表:

序號

形式

模塊

分值

時間
(分鐘)

項 目

題數

計分

1




聽力

20

25

商務信息捕捉

5

5

商務對話理解

10

10

商務短篇理解

5

5

合 計

20

20

2

閱讀

50

55

商務短語選擇

10

10

選詞完形填空

10

10

陳述正誤判斷

5

5

圖表信息閱讀

5

5

商務閱讀理解

10

20

合 計

40

50

3

翻譯與
寫作

30

40

商務短文翻譯(英譯漢)

1

10

商務應用文寫作 (英文)

1

20

合 計

2

30

前三個模塊合計

100

120


62

100

4



口語

50

12

口頭作文

1

20

商務句子口譯(漢譯英)

2

10

商務會話

1

20

合 計

4

50

  九、考試組織機構

由常設的“全國國際商務英語培訓認證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務培訓、命題、考試、閱卷和認證工作。由來自相關行業和高校的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指導考試和認證工作。

通過考試中心資質認證的各地高校和培訓機構可以申請設立考點。考試中心對各地考點實行年審和動態管理。

  十、考試時間

每年四月第二個星期六和星期日組織一次考試。

  十一、考試成績和認證

考試分爲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總分爲100分,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爲通過;口試總分爲50分,成績30分以上(含30分)爲通過。被測試者可以同時報考筆試和口試部分或單獨報考其中一部分,筆試和口試成績有效期爲兩年。每次考試後,被測試者可以獲得相應成績報告單。兩年內,筆試和口試均通過的被測試者可獲得認證證書。